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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武政制的创设在整个明朝制度史中占有重要地位,而洪武政治运作和官制形成间的关系,是观察洪武时期政制创设过程的重要角度。洪武时期的近侍官有明显特征,直接影响了洪武官制的形成,鲜明地反映了洪武时期政治运作与官制形成的关系。
近侍机构或官职在洪武时期有确定指代对象,主要包括考功监、磨勘司、通政使司、中书舍人、承敕监、司文监、给事中、起居注等。这些近侍机构或官职有明确的职掌和设官,在洪武时期经历了复杂但方向明确的变迁过程。考功所是考功监的前身,在洪武建元前拥有人事大权,随后的考功监职权减弱,只剩下考核之权,作为皇帝的心腹来监控人事权;磨勘司初设时独立于中书省外全面审核文书,特别是在财政、司法上拥有直接事权;通政使司将皇帝与底层的民众连接起来,彻底解决了文书与言论的“壅遏之患”,且与明代以后的时间相比,洪武时期的通政使司在朝政中有更重要的直接影响;中书舍人、承敕监和司文监都是诰敕的书写机构或官职,它们的职掌最后融入中书舍人;起居注在洪武初期地位显要,在人事安排上重于同时期的给事中;给事中从轻到重,从简单到复杂,在洪武时期基本完成其制度演进过程。
给事中制度是洪武时期近侍官发展的终点,近侍官的多机构、单职掌被简化为给事中的单一机构的多员和多职掌,反映实际政治运作与官制变化间的互动关系,是洪武时期政制创设中的重要特征。
除了各自本职的职掌外,近侍官员还经常被赋以具体的“差遣”;同时分析洪武时期近侍官的履历,其在入仕、迁转上有明显的同一性:近侍官主要从国子监、进士等初仕官员中来选拔,经过一定时期的近侍官历练后,80%以上的近侍官迁转至六部、监察御史和地方参政,这三类分别是中央和地方的监察与行政主体。皇帝正是通过各类“差遣”以及对近侍官的人事安排,实现了对朝政的监察与直接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