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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年我国提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通过农村信息化带动农业生产的现代化、科技化,农村生产力活跃化、潜力化和农村工业扩大化。农村信息化水平的提高,是否能大大促进农村经济水平的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是本文需要解决的问题。本文深入探讨江苏省农村信息化建设的现实情况、地区差异,以及存在问题,结合农村经济数据,初步探讨农村信息化和农村经济的关系,通过建立信息化测度指标体系,最初通过德尔菲法确定初始权重,通过模糊层次分析法来确定最终的权重,得出江苏省信息化综合指数。总体来看江苏省这七年来的信息化水平逐步增长,虽然各个方面增速不一,但是总体呈一个上升态势,说明信息化在农村越来越为农民所接受,也对农村发展起到关键作用,同时各个指标的增速和发展体现了时滞性。基于这个时滞性,本文建立以农村信息化水平为解释变量,而农村经济为被解释变量的滞后回归模型。之所以选择建立滞后回归模型主要因为,在研究农村信息化指数时,在政府投入和信息化水平之间,有着明显的滞后性。在现实中,农村经济在信息化的影响下,也会存在滞后,并非是即时的影响关系。得出了以下结论:农村信息化基础设施对农村经济的影响在滞后一期和二期显现出来,并且呈明显的正相关关系,在滞后第二期影响最为明显。农村信息技术的普及需要农村经济的支持,而其对农村经济的促进作用必须在有一定规模时才能体现,滞后期数相对较长,在当期和滞后二期对农村经济的影响也比较符合规律。农村信息化产业形成,这表明农村经济已经完全接受信息化,并且融入信息化,影响的滞后期较短,而在滞后二期,由于信息产业应经成为一个不可获取的因素,农村经济对其依赖性增强,在滞后二期对其的影响也将比较明显。农村信息化环境是一个基础要素,对江苏省农村经济来讲,是促进江苏省农村经济的外部变量,是随着信息化水平的提高而提高,受到其他因素冲击影响较小的变量,从方程中也可以看出从滞后一期到滞后二期,一直有着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