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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70年代末80年代初,我国城市灵活就业人员大规模形成和发展起来。作为一种新兴的就业形式,灵活就业为广大的下岗失业人员和其他人员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大大缓解了我国的就业压力。然而,在缓解就业压力的同时,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问题也日益显现。查阅有关资料计算得知,2007年我国城镇灵活就业人员约有1.3亿,超过了城镇就业人员总数的1/3,其中参加养老保险人员约为1500万,参保率仅为11.5%,而同时期城镇企业人员和事业单位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为84%。较低的养老保险参保率不仅损害了灵活就业人员基本的养老保险权益,使他们的老年生活无法得到基本的保障,而且不利于我国覆盖城乡社会保障工作的开展和社会保障事业的健康发展,从而阻碍了我国社会的和谐发展。因此,如何提高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的参保率已成为一个十分紧迫的问题。本文以灵活就业人员为研究对象,从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低这一事实出发,首先介绍了问题提出的背景、意义、理论基础和研究现状等内容。其次,简述了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基本情况及其养老保险状况。本文对灵活就业人员定义的界定主要采用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的定义,认为灵活就业是指在劳动时间、收入报酬、工作场地、社会保险、劳动关系等几方面(至少一方面)不同于建立在工业化和现代工厂制度基础上的、传统的主流就业方式的各种就业形式的总称。根据定义的描述、笔者问卷调查的情况和已有的文献资料,指出灵活就业人员具有工作不稳定、不固定,经济收入低,文化水平处于中低水平和劳动技能欠缺等方面的特点。在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发展的现状方面,主要从我国现有的制度规定和参保人数两方面进行了说明。再次,运用SPSS17.0软件以及建立模型的方法对问卷调查的数据进行了分析处理。分析结果显示:灵活就业人员的参保行为除了受经济收入水平的影响外,还受灵活就业人员对现有养老保险政策的满意度与了解度以及灵活就业人员自身的年龄等因素的影响。根据这一结果,结合我国灵活就业人员的实际情况以及具体的政策制度,本文运用生命周期理论、时际选择模型、庇古的欲望与满意感和国家调整论等理论,从灵活就业人员自身因素、制度设计因素及其他因素三方面分析了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具体原因。指出,在自身因素方面,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率低主要受经济收入水平低、传统思想观念、年龄因素的影响;在制度设计方面,我国现有的养老保险制度的缴费基数高、缴费比例与计发待遇不合理、缴费年限过短和社会保险补贴政策不完善影响了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积极性。最后,根据对灵活就业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具体原因的分析,结合国际先进经验,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提出了相关的改革措施。如在制度设计方面,根据灵活就业人员的不同情况采取“分层分类、自愿选择、国家补助”的方法逐步将灵活就业人员纳入养老保险体系;在辅助措施方面,加大养老保险政策的宣传力度,完善工资制度和相关数据的统计制度,多方位、全面的为灵活就业人员参保提供有利的内外部环境。本文的创新之处在于,利用本人实际调查的数据资料,应用计量分析方法对灵活就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低的原因进行分析,揭示了经济收入状况是影响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主要因素,除此以外,对现有政策的满意度、了解度和灵活就业人员自身的年龄也是他们参保与否的影响因素。针对这些原因提出解决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对策思路:一是提高灵活就业人员经济收入。对于没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参加养老保险采取“个人缴费与国家补助”相结合的差额补贴的方法;对于有用人单位的灵活就业人员采取提高最低工资标准的方法来增加经济收入。二是采取灵活的缴费比例与计发待遇办法。由灵活就业人员根据自己的经济水平在12%~20%之间自愿选择缴费比例。在计发待遇上,缴费比例为12%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仅领取统筹账户养老金;缴费比例超过12%的人员达到退休年龄且缴费满15年后领取统筹账户养老金和部分个人账户养老金,其中个人账户缴费比例每降低1%,计发待遇也相应的降低1%。文章的不足之处是,文中使用的一些数据是本人实际调查的结果而并非官方公布的数据,调查的范围是有限的。另外,考虑到文章内容的安排和侧重点,对于灵活就业人员近几年养老保险参保率出现下降的问题没有进行说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