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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世界范围内,外资并购已经成为跨国直接投资(FDI)的重要方式。跨国并购虽然有利于企业增强国际竞争力,降低海外投资风险,但其负面效应也很明显。跨国并购可能导致国际性的生产和销售的集中与垄断,使消费者利益受损,排挤民族企业,而且也会损害到目标企业所在国的国民经济。将跨国并购纳入本国的反垄断法律体系进行统一调整已成为全球趋势。因此,研究国外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的有关立法和司法经验,以期对我国的反垄断法律实践有所帮助,具有重要的现实和理论意义。本文从介绍外资并购的内涵入手,分别介绍了我国外资并购的历史和现状,以及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的现实必要性,并着重介绍了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审查的实体标准和程序,并在此基础上对我国反垄断法律体系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方案进行了分析。全文共分五章,第一章为外资并购综述,介绍了我国外资并购的发端及外资并购在我国发展的趋势,当前外资并购我国企业所呈现出的特点,对我国经济的双重影响,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的现实必要性以及法理依据。第二章介绍外资并购构成非法垄断的认定原则,主要包括两种原则:本身违法原则(Per seillegal rule)和合理原则(Rule of reason)。第三章从对美国、德国等发达国家的反垄断立法和理论入手,详细分析了外资并购构成非法垄断的实体审查标准,并结合我国最新颁布的反垄断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分析评价。本章是全文的重点,详细介绍了市场支配地位及确定、市场支配地位与垄断的关系、相关市场、市场份额、垄断的豁免等内容。第四章结合我国反垄断法的相关规定,对外资并购进行反垄断规制的程序性规定进行了介绍,主要包括申报程序,审查程序,司法程序,执行程序等。第五章在前文介绍的基础上,分析了我国目前反垄断法律体系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并对反垄断法律体系的完善提出建议,主要包括:尽快制定《反垄断法》实施细则、制定和完善与外资并购相关的法律制度;建立以《反垄断法》及实施细则为核心的反垄断法律体系;修改完善《反不正当竞争法》;制定专门的《企业并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