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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的:通过政府部门、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提供机构、医务人员及孕产妇等不同角度,调查采用不同政府购买方式的典型地区,购买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的现状及满意度,并分析不同购买方式存在的问题,为完善孕产期健康管理服务购买政策提供依据。方法:采用现场调查法,对张家口市宣化区、重庆市合川区的孕产妇健康管理购买服务现状进行调查。资料的收集主要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和小组访谈;定量资料主要采用描述性统计分析,定性资料采用分类、归纳和总结的方法进行处理。结果:1.调查地区主要做法:购买服务的主要形式为合川区合同制购买,宣化区免费服务券购买;服务对象均为户籍及常住孕妇(宣化区6个月以上、合川区3个月以上)。在购买服务提供主体的选择上有区别,合川区服务提供主体内包括有产检能力部分民营医院;宣化区服务提供主体只是当地公有医疗机构;宣化区购买服务资金补助方式为“后付制,按服务数量支付”,合川区为“预付制和绩效考核相结合支付”。2.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实施购买服务以来,调查地区孕产妇健康管理情况均有所提高。其中合川区变化幅度最大,早孕建册率、5次及以上产前检查率分别提高了约10%和3%。孕产妇补助合川区由实施购买前的320元/人逐年增长到到511元/人,宣化区调整后为每个孕产妇264元。3.医务人员和孕产妇满意度情况:与实施购买服务之前相比,两地的医务人员均认为自己的工作量增大,但工作积极性较以前提高;同时两地医务人员均认为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更有利于孕产妇保健工作的管理。两调查地区孕产妇对于购买服务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均较高,但合川区有24%的孕产妇认为合同购买不能满足自身的保健需求,宣化区则有8%的孕产妇认为免费服务券不能满足自身的保健需求。论讨:两地虽然采取不同的服务购买方式,但均取得较好效果:改善了孕产妇健康管理状况,增强了服务对象的可及性,如两地的孕产妇健康管理率均有明显上升并维持在一个较高水平;转变了孕产妇健康管理经费的投入方式;对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产生了激励机制,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妇幼保健卫生人员的工作效率等。但也存在服务项目较少、服务人员不足、免费服务券设计不合理、合同制监督管理难度大等问题。值得注意的一点是,采用政府购买并非是引起当地孕产妇卫生状况变化的唯一因素,两地的孕产妇孕期保健状况的改善是多种因素综合作用的结果,各卫生机构之间的整合、政府对基本公共卫生重视程度的加强,孕产妇自我保健意识的提高等都是引起孕产妇健康管理状况改善的原因。建议:不管采用何种方式,政府对购买项目须进行合理定价与补偿;增加政府购买的项目并给予基层人才政策支持;免费服务券制应加大对服务券的宣传并优化服务券的材质设计;合同制应扩大服务承接主体的范围并加强合同制的政府监管力度;因地制宜选择服务提供者与购买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