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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底,中央电视台某节目报道了万科等多家国内知名房地产企业欠缴巨额土地增值税的事件,使现行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潜在问题和缺陷浮出水面并公之于众,由此引发了对该税种存废、税种的定位、税制要素设计、征收管理模式等方面的激烈讨论和反思。继“营改增”之后,房产、土地税收制度成为新一轮财税制度改革的重点,土地增值税制度作为调控房地产业的核心税收手段之一,其制度作用的有效发挥,不仅有利于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而且在优化土地资源配置,保障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维护社会公平方面也具有重要的作用和意义。夯实土地增值税制度的理论基础,改革完善现行土地增值税制度,从“供给侧改革”方面调整我国房地产的供给结构,促进房地产市场理性供给,是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维护国民经济健康稳定发展的重要手段。因此,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完善,对完善我国宏观调控政策、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公平,有着十分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本文从土地增值税的基础理论出发,梳理了我国土地增值税产生发展的脉络历程,在分析了其性质及作用的基础上,深入剖析了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制度在制度构建、实体和程序等方面存在的诸多缺陷和不足,如未能有效贯彻税法基本原则、实体制度设计过于理想复杂、程序制度不健全、可操作性差等问题,结合其他国家和地区,如德国、意大利、韩国及我国台湾地区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经验,提出了对我国现行土地增值税制度进行改革完善的具体措施和建议,包括如何落实和体现税收法定、税收公平、税收效率等税法基本原则,规范扣除项目、合理设计税率、明确纳税期限等税收实体制度的改革措施,及改革完善土地增值税预征及清算等税收程序制度的具体意见和建议,希望能够对我国土地增值税制度的改革完善提供一些参考,使该税收工具的宏观调控作用得到充分发挥,更好地为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