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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历史观,是中国共产党运用马克思主义的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观点,结合中国宗教的实际,对宗教产生与存在的根源、演化过程及其消亡规律的科学判断。 文章主要从以下几部分展开论述:第一部分主要论述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历史观产生的背景。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历史观有其产生的理论源泉和现实基础。首先,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为中国共产党宗教历史观提供了理论源泉。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应该从社会现实生活中去寻找宗教产生、存在的根源,认为人在现实性上就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自然、社会和认识三大根源,并且特别强调社会根源中的阶级根源。关于宗教的发展,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立足于历史唯物主义,明确指出了人类社会的历史发展决定着宗教的发展,宗教的演化有其自身的发展规律。恩格斯提出了宗教发展的三种历史模式,揭示了一切宗教都是从各民族具体的社会历史条件中产生,并随着这些条件的演变而演变。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认为宗教的消亡是必然的、有规律的,但是其消亡是一个需要一定条件的、长期的过程,他们认为宗教消亡的前提是私有制的消亡,其赖以存在的不合理的社会关系的彻底地废除,因此他们把促使宗教的消亡同共产主义革命联系起来。 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历史观有其现实基础。宗教是人类社会长期存在的一种现象,其本身的产生、发展演变表现出一定的规律,为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历史观提供了事实基础。现代宗教学从人自身、人与自然、人与人之间关系的角度深层次发掘宗教产生、存在的根源。现代社会,宗教并没有随着社会生产力的巨大发展而逐渐消失,反而在很多发达地区呈现出一定程度的复兴趋势,促使现代宗教学者从心理情感因素角度去探讨宗教的根源,他们强调宗教是人们超越认识局限性的有益尝试。宗教的发展模式也是多样性的,在不同社会和文化背景下产生的宗教,其发展轨迹也是不同的。宗教作为各个国家和民族长期普遍存在的一种社会历史现象,不仅取决于宗教产生、存在的特定社会历史条件,还在于宗教本身不断采取各种措施,来主动或被动地适应社会,因此某些宗教在历史的长河中消失了,而某些宗教则得以存在和延续。 当代中国宗教和世界宗教表现出的长期性是中国共产党宗教历史观形成的现实依据。一方面,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还表现出一定的活力。中国各宗教在新中国建立后,进行了不同程度的调适,主动适应社会主义社会,发挥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中的作用,信教人数有所增加,宗教界代表人士广泛参与国家政治生活。另一方面,宗教在国际范围内也继续发展。传统世界性宗教也有发展,呈现全球化分布,同时新兴宗教也纷纷出现。这一切,都表明宗教在当代社会的长期性特点。 第二部分主要论述中国共产党宗教历史观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结合各个时期的宗教国情,继承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产生和存在的自然根源、社会根源和认识论根源。新中国成立以后,中国共产党认为在社会主义社会中,随着剥削制度和剥削阶级的消灭,宗教存在的阶级根源已经基本消灭。但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还不高,科学技术还不发达,人们的思想道德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也还不高,加上国际环境的影响,我国宗教存在的根源仍将长期存在。 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是中国共产党宗教历史观的主要内容。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存在长期性的认识有个逐步发展的过程,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社会现象,具有漫长的历史,在社会主义社会也将长期存在。在此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崭新论断,这是社会主义社会对我国宗教的客观要求,也是我国各宗教自身存在的客观要求。 中国共产党认为宗教的消亡是必然的,但是这种消亡是自然的、有条件的漫长的历史过程。中国共产党在各个历史时期都认识到宗教消亡的必然性,认为宗教必将随着社会的发展逐渐消亡。但前提条件是,社会的物质生产力高度发达,人成为社会和自然力的主人,宗教产生的根源的消亡。中国共产党认为促使宗教的消亡不能采取行政强制的手段,而是通过正确的政策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促使宗教的自然消亡。 论文的第三部分论述了中国共产党宗教历史观的历史地位。中国共产党的宗教历史观继承了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马克思、恩格斯运用历史唯物主义和辩证唯物主义的原理分析宗教产生、存在的根源,此外更注重宗教在阶级社会中得以存在和发展的阶级根源。中国共产党结合中国宗教的实际,分析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根源仍是自然、社会和认识三大根源。中国共产党还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思路,坚持用社会历史来说明宗教的存在和发展。中国共产党认为,宗教之所以长期存在,在于其在漫长的历史过程中所表现出的对各自社会历史环境的适应。如何对待宗教的消亡,中国共产党也赞同马克思主义的观点,认为其消亡是有条件的,不能用行政命令来消灭宗教,应该把对宗教的批判落实在对宗教赖以存在的社会环境的改造上,从而把宗教工作自觉地立足于建设社会主义物质文明、精神文明、政治文明和社会文明上。 中国共产党在结合中国宗教具体国情的基础上,对马克思主义宗教历史观进行了创新。马克思、恩格斯分析宗教的成因时,偏重于消极因素,研究宗教问题始终是与对剥削制度的批判相联系的。中国共产党则认为,宗教作为一种特殊的社会意识形态,其存在有着复杂的社会历史根源,肯定宗教自身包含一些合理的因素。马克思主义关于社会主义社会时期的宗教状况,由于时代条件的局限性,存在着理论的空白。中国共产党则详细阐述了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将长期存在,这是对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新突破。中国共产党还提出宗教的消亡是自然的,要创造条件促使宗教的消亡。在肯定宗教存在长期性的基础上,中国共产党提出了“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科学论断,开拓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的新境界,丰富和发展了马克思主义关于宗教发展规律、宗教与社会关系的理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