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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适应我国加入WTO后全面开放金融业的需要,提高金融监管的效率,增强金融业的竞争力,保证金融业的稳健运行,需要建立适合我国国情的现代化的金融监管模式。本文按照“提出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逻辑线索,从我国经济转轨时期金融监管出现的问题和面临的挑战入手,分析产生金融监管弊端的原因,结合现阶段转轨经济的特点,借鉴别国金融监管的经验和教训,提出加强我国金融监管的对策和措施,为完善金融监管模式提供决策参考。
本文的主要观点是:(1)逐步推进我国金融经营模式由当前的分业经营模式向混业经营模式的转变。这样一来,既可以打开我国金融业的国际、国内发展空间,又可以此来应对全面开放我国金融市场所带来的冲击。(2)我国金融监管所存在问题的深层次原因在于经济转轨时期金融机构自身的弊端,因此,加强和完善金融监管的重要举措是建立高效、严格的制度保障一存款保险制度。以此为金融体系提供一张安全网,防止存款人因个别金融机构倒闭而对整个金融体系失去信心,避免银行挤兑、引发银行恐慌和金融危机。(3)考虑到今后国内金融业的混业经营趋势,借鉴他国经验,我国应适时建立有统有分、统分结合的监管体制——“十一五”期间成立中国金融监管委员会(局)作为一个集中统一的监管框架,内部构建由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组成的专业化分工的“三合一”的功能型监管模式;与此同时,还应加强金融机构的内控机制,在金融监管委员会(局)的金融中介机构服务管理部门的协调下,充分发挥金融自律性组织、会计事务所、审计事务所等社会各界的监督作用,(4)成立中国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局)之后,为了加强金融监管与货币政策之间的协调,需要处理好金融监管机构与人民银行在防范风险方面的合作,建立跨部门的金融稳定机构,专门负责协调货币政策与金融监管之间的关系,可以设立货币安全与稳定局,以此来加强和巩固金融监管的效果,构造起一个广泛、和谐的金融监管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