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学政沿革与皇朝体制

来源 :中山大学 |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fabiosyn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清代设官分职,意在分权制衡,以确保皇权的无上权威,内外相维是其重要取径。学政职掌各地学校士习文风,出入于内外官之间,其地位升降与权限划分,尤其体现出直省分权制衡,维系皇权统摄的行事和用意。   因清朝着重以例治事,历朝会典关于学政官制的记载与描述彼此矛盾,甚或与通行事例有所出入,而后人观念受到近代法理体制的影响制约,理解认识綦难纷乱。学政多被定位为地方官或教育行政官,是对清朝体制误解的明显表征。故通过梳理学政设置、运作及变革的相关事例与史实,可以展现学政的身份、地位与权限及其演变,进而凸显清代体制中内外相维的用意及成效。   清朝以武兴国,入关后在振兴文治的立意下,沿袭明制设置学政,作为学校储才取士的枢纽。随着督抚设置的固定化趋势,统治者亟需完善直省的分权与制衡,既利用直省控制各地事务,又要防范尾大不掉。   鉴于学政最初分设提学御史与提学道,前者是御史的“外差”,与督抚、巡按的地位平行;后者则作为按察使司正官,与道员地位等同,清初统治者先后数次改革学政差遣途径,逐步统一为提督学院:由翰詹科道等部院的京官出使学差,且与督抚地位平行,差满仍回本任,加强了内外关系的沟通。另一方面使学政与督抚相互牵制,不仅以督抚题陈“剔除学政十弊”作为学政考核的依据,而且赋予学政监察督抚及外官的权力,“就如设立巡按的意思”,反映了皇朝体制中小大相制与内外相维的寓意。   内外相维的职官建制,以及对中枢部院的不断分权,使清朝君主集权达到中国历史上的顶峰。作为“钦差”的学政,其制度运作强化了皇权对职官的控制,体现了皇朝体制居内驭外的特征。   在清代皇朝体制架构下,各省学政的衙署建置、从考差简放到差满更换的运作过程、访察密奏各地吏治与民情的形式与内容,以及具体规制因时因地因人而异的调整变化,都反映出学政以京官出使学差的地位与作用。不过,国家承平日久,广设学校与学额,导致学政的考试事务越来越繁重,沦为科举考试的附庸。而学政与督抚等官员长期共处一省,公义私谊彼此影响,相互关系逐渐演变为“联为一气,互相弥缝”,与清廷实施分权制衡的立意出现偏差。   此外,“学差”的定位固然位尊体崇,却限制了学政在各省军民事务方面的权限。道咸之际,权臣擅权导致皇权衰落,作为“钦差”的学政渐渐失势。在此后的地方动乱中,特别是应对太平天国运动时,学政无守土牧民之责,仍然在乱世中校士衡文,对直省事务的实际影响力下降;而督抚则积极筹办军务,甚至建立起各类局所协助军民事务,势力逐渐坐大。此降彼升,学政牵制督抚的立意渐渐名存实亡,意味着直省权力格局失去平衡,此前相对稳定的内外关系开始失控。   同光之际,随着列强在华势力增长及清廷权力下移的趋势,部分学政通过多方努力适应新形势,引导士子关注时务与西学,突破了既往的权限与职能,而督抚在兴学方面积极作为,成立统筹学务机构,扩大直省事权的同时,亦影响了学政的存废去留。   为仿照西方构建自上而下的教育行政机构,清廷始则希望保留学政,参照日本的中央视学官转变职能;继而试图改学差为实缺,充当各省教育行政长官,最终因无法消除旧制痕迹,只得裁撤学政,设置提学使司于直省官制。   伴随近代中国政体的巨大变革,此前皇朝体制的结构与立意渐已湮灭,清末按照外官、中央视学官及各省教育行政长官改革学政的思路,却成为后人对清代学政的一般认识。隐伏其间的中外政体与观念的区别、纠结,由此可见一斑。  
其他文献
期刊
期刊
期刊
期刊
晚清时期潮汕地区社会纷繁复杂、自然灾害多发,而经济基础又有所增强,慈善救济事业应运蓬勃发展,具有典型的区域色彩。同时晚清时期处于由传统向近代过渡的阶段,传统慈善思想
期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