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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障制度作为社会保障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不仅是社会进步和社会发展的产物,同时也是社会的一道“安全网”。农村养老保障是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也是整个社会保障体系中最为薄弱的环节。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高速发展,农村老龄人口比重和数量的不断增加,传统的以土地和家庭养老为主的养老模式正面临着前所未有的挑战。目前中国正处于经济转型和社会变迁的背景下,传统的农村家庭养老功能不断弱化已成为不可避免的趋势。为此,我国从2009年国务院下发《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指导意见》并于下半年开始在我国大部分的县市进行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的改革试点来解决农村养老问题。从目前农村的实际情况来看,新农保的推行中虽然社会保险要遵循责任分担的原则,但政府必须在这一制度中也要承担相应的责任。近年来随着政府在农村养老保险中的责任的逐渐归位,就目前推行的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机制而言,如何重构政府责任体系成为当前十分重要又现实的问题。文章将对政府在参与新农保中的责任问题进行研究。本文共分为五章:第一章绪论分析了政府在参与新农保中的责任的研究意义、研究内容、方法以及研究的创新点,国内外理论界对政府在参与新农保中的责任研究现状。第二章介绍了我国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的内涵、制度的建立、制度的主要内容,同时阐述了我国新农保运行状况和存在的问题。第三章介绍了政府参与并主导社会保障制度建设的理论依据,并分析了新农保中政府承担责任的必要性与可行性;第四章分析了政府在新农保中的责任缺失的表现和原因分析。第五章重点对新村保制度建设中完善政府责任提出了相应的对策与建议。文章最后针对目前的现状,对政府在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构建中的责任进行了总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