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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高校高水平运动队招生工作始于1986年。在2005年,我国教育部和国家体育总局对普通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进行评估工作,最终确定了北京大学等235所高校招生资格。在2010年,教育部开展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评审确定工作,最后评定268所高校具有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校有6所高校具备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资格。 本研究通过对内蒙古普通高等学校在2005年和2010年两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评估历史工作进行回顾,并以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为案例,按照《教育部关于开展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评审确定工作的通知》(教体艺函[2010]3号)文件中的各级评估指标,对其现状进行分析,总结建设过程中取得的成绩和办队经验,找出制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的问题和因素,揭示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发展、评估的理论和实践规律,试图构建适合内蒙古高校高水平运动队建设的实践体系,为教育部新一轮普通高等学校申请建设高水平运动队评审确定工作做好准备。研究结果表明: 第一,教育部2010年高校高水平运动队评估和05年评估工作相比,评价的目的、内容、细则、方法都发生了变化,其中评估指标中教学与训练效果和组织与领导变化最大,并且评估指标增加了“学校群体工作状况”。 第二,内蒙古科技大学自2005年获得招收高水平运动员资格,田径项目和球类项目在国内外各项体育竞赛中取的过很多优异成绩,同时内蒙古科技大学完善的训练条件是日常训练和比赛保障。 第三,内蒙古科技大学设有运动队领导小组,学校各部门人员配备完备,并且分工明确。从目前所完成的目标任务来看,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发展目标、规划基本符合学校实际情况。 第四,内蒙古科技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教练员队伍呈“年轻化”趋势,称结构合理,中级、初级职称的教练员占多数。经过多年发展,具有一套教练员合理的管理制度。包括教练员工作量的计算方法,以及相关的职称晋级和比赛成绩奖励的文件规定。 第五,内蒙古科技大学成立专人专岗的学生测试中心,测试前统一安排测试时间,定期检查和更换设备和仪器,将每年的测试数据及时上报教育部。在学生阳光体育实施情况方面,内蒙古科技大学体育协会每年招收新会员,定期选派指导教师准备场地,举办各种类型的体育比赛,保证群体工作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