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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中国正处在全面快速转型的重要历史时期,发展机遇前所未有,挑战也前所未有。有效把握各种发展机遇,破解各种发展难题、防范转型风险的重要前提在于维护社会的总体稳定。当前,中国社会稳定的总体形势是好的,但也必须看到,我国正处于改革发展的关键时期,各种不稳定因素逐渐凸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然繁重。因此,必须居安思危,坚持从体制机制创新的角度,切实做好维护社会稳定的各项工作。这些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在宗教信仰领域也不同程度的存在,应通过宗教政策的调整优化,更有效地管理宗教事务,维护社会稳定。作为一个具有悠久宗教文化传统的国家,中国目前仍然是一个多宗教信仰并存、信教人口众多的国家。“宗教无小事”。宗教问题的复杂性、公众性,决定了宗教问题与社会稳定密切相关,宗教管理政策的调整优化在引导不同宗教有序发展、妥善处理宗教信仰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与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制定并实施与中国转型社会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相吻合的宗教政策,不仅关乎宗教本身的有序发展,而且关乎整个社会的和谐稳定。 宗教的产生和发展有着复杂的认识与社会历史根源,其存在具有广泛性、长期性和复杂性。自人类社会产生至今,已经过漫长的发展阶段,较之宗教产生的初期,人类的生产生活方式,包括信仰方式都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人类认识自然、社会和人类自身发展规律的能力大大提高,社会生产力和科学技术取得巨大进步,对宗教的认识也由最初的迷信、崇拜逐渐演变为理性信仰。但即使到今天,人们认识与改造自然的能力也还远未达到消除宗教存在根源的程度与水平。宗教不仅在世界其他国家,而且在中国都将长期存在,其信教群体甚至还有进一步扩大的可能。信教群众往往成为社会各种政治力量利用和争取的对象,成为某种现实社会矛盾、冲突的载体和深层原因。人们争取和利用宗教力量,绝不是争取少数宗教领袖那么简单,更重要的是争取众多信教群众支持和认同所产生的群体性力量。纵观古今中外,不管是以色列和巴勒斯坦的“世纪之争”、前苏联的解体,还是当前许多地区的局部冲突,大多与宗教文化冲突交织在一起。在当前我国社会加速转型时期,如何对待和处理宗教领域的矛盾与问题,事关中国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为了维护中国的和谐稳定,我们必须通过宗教政策和管理制度的创新,积极争取宗教组织和信教群众的支持,使他们成为建构和谐社会的有生力量。 科学合理的宗教管理政策的制订,依赖于准确把握宗教产生发展的根源、规律,以及与之相应的社会环境。对坚持以马克思主义为指导思想的中国而言,制定并实施符合宗教发展规律,及其与我国宗教信仰领域现实相吻合的宗教政策,其关键在于坚持以马克思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为指导,深入研究全球化、信息化、市场化条件下,我国宗教信仰领域的现状、信众的价值观和利益诉求,信众参与或影响社会生活的方式。总体而言,马克思、恩格斯等经典作家的宗教思想对我们认识和理解宗教现象仍然具有深刻的指导意义,但受具体历史条件所限,他们未能探讨无产阶级政党掌握政权以后,如何对待宗教、处理好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从而促进社会稳定的问题。因此,在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进程中,必须注重将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不断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努力形成中国化的马克思主义宗教理论和政策,提高宗教政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和有效性,促使宗教更好地与社会主义相适应,更好地发挥宗教在维护中国社会稳定中的正向功能。 概括地说,1949年以来,中国共产党认识宗教、制订宗教政策、处理宗教问题的历史,大致可以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个阶段是新中国成立初期对宗教政策的初步探索。新中国成立伊始,党的第一代领导集体就认识到了宗教问题的长期性与复杂性,开始将马列主义宗教理论同中国新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初期的宗教管理实践相结合,制定实施了尊重和保护公民宗教信仰自由、谨慎对待少数民族地区的宗教和社会改革,以及实施包括宗教界著名人士在内的统一战线政策,对建国初期社会秩序的迅速恢复发挥了积极作用。 第二个阶段是十年“文革”时期党在执行宗教政策上的严重失误。党和国家主要领导人对宗教认识存在的偏差,导致我国宗教管理政策出现严重失误,并留下严重的后遗症,对当时乃至以后更长时期的社会稳定产生诸多负面影响。 第三个阶段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对宗教认识和管理所进行的全面“拨乱反正”。改革开放以来,在宗教问题上,不仅恢复了党一贯主张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而且不断深化认识,形成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观点、新办法,从而逐步破解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这一重大理论与实践难题。从促进社会稳定的视角来看,新中国成立以来三个阶段的宗教管理政策,既有成功的经验,也有失败的教训。只有符合宗教发展规律和与宗教信仰领域实际的政策,才能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反之,违背了宗教发展规律和脱离宗教信仰领域实际的宗教政策,都会造成社会的动荡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倒退。 当前,在全球化和国内改革开放不断深化的背景下,宗教信仰领域也出现了诸多新情况和新问题,宗教传播的手段、方式也发生了很大变化。如地下教会活动抬头、邪教活动增多、域外宗教势力渗透、民族宗教问题交叉重叠,成为影响社会稳定,特别是民族地区和谐稳定的重要因素。因此,必须根据中国转型社会宗教信仰领域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有效调整优化宗教管理政策。 本文的框架结构和各部分的主要内容归纳如下: 第一章宗教管理政策设计的理论依据。本章主要概括了马克思、恩格斯、列宁和中共几代领导集体宗教思想的基本内容和主要观点。通过分析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对宗教在人类历史中存在的长期性和宗教消亡条件复杂性的论述,为正确认识和处理我国宗教问题,制订正确的宗教政策,使宗教在促进社会稳定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二章宗教政策影响宗教发挥促进社会稳定功能的机理。宗教对促进社会稳定具有特殊作用。本章是全文立论的基础,主要从理论上探讨了宗教在促进社会稳定方面的正向功能,及其对社会和谐的负面影响。在此基础上,重点分析了宗教政策选择对宗教促进社会稳定的影响机制。 第三章1949年以来中国宗教管理政策的演进。本章在总体上将1949年以来中国宗教政策的演进分成三个阶段,即:1949-1965年中国的宗教管理政策;“文革时期”中国的宗教管理政策和1978年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的宗教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简要分析各阶段中国宗教管理政策对中国社会稳定的影响。 第四章当前中国宗教管理的基本方针政策与主要特征。本章在系统分析当前中国宗教管理政策的基础上,对当前中国宗教管理的基本方针政策和主要特征进行了归纳总结。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宗教信仰自由、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自主自办教会,是当前中国宗教管理的基本方针。当前中国宗教管理政策体现出明显的政治性、行政主导、连续性和探索性特征。 第五章当前中国宗教管理政策对社会稳定的不利影响及原因分析。当前中国宗教管理政策仍然存在“大一统”宗教管理体制的局限、宗教管理法治化水平不高、宗教人士政治参与渠道不畅、政策的前瞻性与系统性不足,以及对宗教组织的管理相对薄弱等不足。由此也对社会稳定产生了诸多不利影响,如地下教会活动较为频繁、邪教发展有所抬头、宗教领域出现一定的无序状态、民族地区社会稳定问题突出等问题。为更好地促进社会稳定,必须加快对中国宗教管理政策调整优化的步伐。 第六章完善宗教管理政策、促进社会稳定的对策建议。针对当前中国宗教管理政策的局限,进一步完善中国宗教管理政策,应着力于以下方面:一是进一步更新宗教管理理念;二是加快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进程;三是逐步完善宗教组织管理方式;四是进一步强化引导宗教促进社会稳定的“软性”平台建设;五是进一步引导民间宗教组织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积极作用:六是进一步完善邪教治理方式。 附录简要考察了部分比较有代表性的国家和地区处理宗教问题的方式,及其对社会稳定的影响。古今中外,宗教影响国家政权、影响社会生活的例子比比皆是,如前苏联的解体,虽然其演变是一个由渐变到突变的历史过程,是多因素“合力”作用的结果。但对宗教问题的管理失效是一个重要原因。其他国家对宗教管理问题上的成败得失,对我们调整优化宗教管理政策,促进社会稳定具有重要意义。目前,我国宗教管理政策仍然存在一些需要完善的地方,加上某些境内外敌对势力仍会利用宗教向社会主义国家渗透,破坏中国的发展与稳定。因此,认真借鉴国外的有益经验,取长补短,进一步完善中国的宗教政策,具有积极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