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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税务师制度是指关于由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接受纳税人委托,为纳税人办理纳税申报、汇算清缴、涉税鉴证等涉税事项的规章制度。注册税务师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取得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证书,从事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专业人员。税务师事务所是指依法设立并承办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涉税服务和鉴证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注册税务师行业是指以注册税务师为执业主体,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而专门从事税务中介服务的行业。税务师事务所、注册税务师具有独立于税务机关和纳税人之外的第三者身份,所以更具客观公正性,应该同时维护国家税务机关、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的合法权益。
税务代理是指税务代理人在《税务代理试行办法》规定的代理范围内,受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的委托,代为办理税务事宜的各项行为的总称。注册税务师行业是经营税务.代理的一个行业类别,是对税务代理的继承和发展,它是税务代理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产物。从严格的概念上来说,税务代理的业务范围只是税务中介行业里的“代理业务”部分,而注册税务师行业却可以囊括税务中介行业的所有业务,与税务中介行业的行业定位更为吻合。
建立注册税务师制度,对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转换税务机关的行政职能、保证税收征收管理法的顺利实施、巩固改革开放及税制改革的成果都是十分必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八十九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可以委托税务代理人代为办理税务事宜”,国务院颁布的实施细则对税务代理问题也做出了具体规定,实施细则同时授权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具体的规则。此后,国家税务总局制定了一系列的有关规定。因此,这些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是我国注册税务师工作的法律依据。
由税务中介代理税收事务是当今世界各国通行的税收征纳管理模式。不仅西方国家普遍采用,很多发展中国家也纷纷试行和推广。一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推行注册税务师制度至今已有近百年历史,这种制度是随着资本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多层次征税制度的建立而逐步形成和完善的。近年来,这一制度被众多国家所采用,并在具体的实践过程中不断创新和完善,取得了显著成效。世界各国的注册税务师制度主要有两种基本模式:第一种是以美国和法国为代表的松散型模式。其基本特点是由注册会计师(CPA)兼容税务代理业务。第二种是以日本和韩国为代表的集中型模式。其基本特征是除了会计师事务所承办传统的会计财务报表鉴证业务外,还建立专门化的注册税务师机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