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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问题是宗教改革时期的一大热点,也是新教反对天主教的重要方面。十六世纪法国著名的宗教改革家加尔文从圣经文本出发提出盟约婚姻观。本文尝试从加尔文本人的著作入手,结合加尔文在日内瓦的实践活动,对当时的典型案例进行分析,同时参考较新近的研究资料,在了解别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之上提出自己的见解,以期有所突破,并在我国学界抛砖引玉。
宗教改革前期,以路德为代表的第一代宗教改革家们和罗马天主教在对待婚姻问题的立场上产生了很大的分歧。天主教认为婚姻是一个圣礼,是神圣的,但次于独身;路德认为婚姻是一个社会建制,是世俗的,不次于独身。在这种争论背景下,加尔文提出婚姻是一个盟约,既是神圣的,又是世俗的,并且不次于独身。加尔文对盟约的理解完全站在教会传统信仰的立场上,认为盟约专指上帝-选民之间的关系。婚姻之所以也是一个盟约,一方面因为婚姻关系在圣经中表征上帝一选民的关系,另一方面因为婚姻中存在两个维度的关系:夫妻之间相互的关系和双方与上帝的关系。
笔者重点论述了“世俗”与“神圣”这两种完全不同的属性在加尔文的盟约婚姻观中如何共存。由于当时日内瓦的特定处境,加尔文所有的论述都是站在信仰的立场上,以信徒为对象。笔者以加尔文对因信称义的神学阐释作为切入点,解读加尔文神学中“神圣”的内涵,进一步理解盟约婚姻的神圣性及其与世俗之间的关系。但是,就盟约婚姻观本身而言,它所涉及的范围超越了教会的界限,关乎整个人类社会。加尔文神学中关于上帝护佑之工的论述成功解决了只有在信仰背景下才能被理解的盟约婚姻的神圣性如何脱离信仰在人类社会中普遍实现的问题。
盟约婚姻观体现在当时的《日内瓦婚姻法规》中,通过分析其中的具体条款,可以进一步理解两种属性在实施过程中如何彼此调和。它对后世产生了深远的影响,首先,在家庭内部关系方面,盟约婚姻观促进了人们对夫妻之爱的尊重,同时提高了妇女在家庭中的地位:其次,从整个社会来看,盟约婚姻观奠定了以家庭为基础的社会结构模式,同时推动了近代西方婚姻制度的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