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义务教育是我国教育事业的重中之重,农村义务教育是我国义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而完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是农村义务教育能否真正得以实施的关键。我国自1986年颁布《义务教育法》以来,义务教育尤其是农村义务教育取得了令人瞩目的发展。但是必须指出,由于我国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问题上存在制度缺陷,阻碍了农村义务教育的健康发展。即使是2006年新《义务教育法》颁布之后,这些问题仍然未能得到完全解决。对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制度问题的探讨,成为教育领域亟待关注的课题。本论文以河南省郑州市的两个区作为研究对象,比较两区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制度上的不同政策,来论证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上存在的制度缺陷,并提出相关的改革建议。
本文在第二章主要回顾和分析了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的政策变迁及现存的问题,认为相关法规不健全以及各级教育行政部门的认识不统一是我国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主要的问题所在。为了进一步说明这个问题,本文第三章选取郑州市的两个区,对两区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进行了比较分析。地处一个市的不同区,其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方面却出现了完全不同的状况,充分说明了我国在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本文特通过对区、市、省的相关教育部门负责人进行访谈调查,进一步论证了各级行政部门之间的责任不明、认识不统一以及相关法规不健全等问题是阻碍我国农村义务教育发展的瓶颈。
基于上述调查分析,本文对我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制度的改革提出了部分建议,即:将农村义务教育的筹资模式由多渠道向单一渠道过渡,明确各级政府的责任,提升经费负担的主体级次,建立规范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