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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律令制度历史悠久、内容博大精深。这一制度从秦至隋唐,历经近千年的发展,达到封建社会的顶峰。它不但是此后中国历代王朝效仿的对象,而且深深影响了周边的国家,尤其是日本。唐朝时期的中国,经济、文化繁荣发达,并实行对外开放的政策,周边国家纷纷向唐朝贡,并极力发展与唐的经济和文化关系,形成了以唐为中心的东亚国际新秩序。而此时的日本,围绕着天皇位置的争夺,正处于社会的一个动荡期,唐朝的崛起和朝鲜半岛高句丽、新罗、百济三国实力的变化,使皇室和地方贵族间的矛盾不断激化,新旧势力之间的斗争日益加剧。经济上,以前由贵族制定的部民制不再适应生产力的发展,逐渐瓦解。日本国内经历了苏我氏在贵族争斗中的逐渐崛起、大化改新、白村江战役、壬申之乱等一系列争端和危机,对日本的经济发展和安全构成了巨大的挑战。面对这些挑战,日本开始重新审视与大陆的关系,频繁地向大陆派遣使节,努力改善自己的国际地位并学习大陆的先进制度。随着遣唐使的派遣,日中之间的交流日益增多,大量汉籍传入日本。唐朝先进的政治制度和科技文化就是以这些东传的汉文典籍为主要载体在日本传播,为日本所借鉴和吸收,并渗透到日本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为日本律令制的确立做出了重大贡献。大化改新之后,日本全面吸收了中国的律令制度,改革了旧式的贵族官僚体制和田制,从而使日本建立起完备的封建国家体制,对日本以后政治经济的发展起到了推动作用。日本逐渐成为一个中央集权的律令制国家。本文拟通过汉籍的东传来研究唐代律令制在日本的传播和发展,阐明日中两国律令制国家的发展进程和相互间的异同关系。通过论述还可以透视唐朝和日本的一些相关政策、内外关系和社会文化等历史问题。进而全方位的考查律令制在日本的历史地位和影响等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