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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各国基础教育的发展,人口的增加和生均成本的不断增长,基础教育经费受到人们越来越多的关注。同时,基础教育的准公共产品属性决定了基础教育经费主要来源于各级政府,而政府的财政能力是有限的,如何把有限的教育经费转移支付至基础教育以确保质量就成为各国开始探寻的问题。美国是基础教育最发达的国家之一,其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有着很成熟的理论支撑以及丰富的实践经验,研究美国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在目前具有非常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论文先从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理论依据入手,以美国历史上几次极具代表性的战争作为划分标准,将美国基础教育财政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进行详细论述,然后对当代美国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的模式进行描述,再从联邦政府、州政府、地方政府和法院四个方面对美国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内容进行深入分析,最后总结美国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特点和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对我国基础教育财政转移支付制度的启示和建议:基础教育财政重心上移;形成成熟的拨款模式和补助机制;发挥司法机关的促进作用:始终坚持以基础教育均衡为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