醉驾入刑若干问题探究

被引量 : 0次 | 上传用户:new_java
下载到本地 , 更方便阅读
声明 : 本文档内容版权归属内容提供方 , 如果您对本文有版权争议 , 可与客服联系进行内容授权或下架
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作为《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一新增的一个罪名。生效实施后,“醉酒驾驶机动车”这一行为的罪行认定发生较大的争议与分歧,由此也引发了社会的广泛探讨。本文针对“危险驾驶罪”中“醉酒驾驶机动车”从以下几个部分进行了探究。引言部分主要介绍了醉酒驾驶机动车入刑的背景以及引发的争议问题。第一章主要介绍醉驾入刑的立法背景及原因。从国内立法而言,刑法修订前一般将醉驾行为作为交通肇事罪中的情节予以处罚,无法有效预防与遏制醉驾行为。直接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定罪处罚则是在诸多情况易导致罪刑失衡。因此刑法修正案(八)将醉驾行作为一种新罪名以适应社会发展。从国外立法而言,美国、英国、德国、芬兰、日本以及我国港澳台地区均不同程度对醉驾行为予以了刑法规制。醉驾入刑填补了法律空白,顺应了社会的发展趋势,有利于维护公民的切身利益及社会的进步发展。第二章主要论述醉酒驾驶成立“危险驾驶罪”的构成要素、认定和处罚。醉酒驾驶所属的“危险驾驶罪”所侵犯的客体是道路公共安全;主体是一般主体即机动车驾驶人员;主观方面包括直接故意和间接故意。“危险驾驶罪”的认定应当同一些类似罪名相区分。因醉酒驾驶而构成危险驾驶罪与交通肇事罪的区别在于主观上的故意与过失。与“以危害公共安全罪”和“故意杀人罪”的区别主要是主观故意的内容不同。对醉酒驾驶而构成危险驾驶罪的处罚幅度是以罪刑相适应原则为指导,结合我国实际情况与国际经验的结果。第三章主要论述醉驾入刑的实体问题及应对。醉驾入刑的适用应当扩展到非道路的公共场所。在认定醉驾驶时应该区分自愿性醉酒还是非自愿性醉酒。醉驾入刑不需要附条件,对醉驾入刑的新规定与刑法原则是相适应的。农村地区醉驾问题具有特殊性,宜加强配套措施。第四章主要论述醉驾入刑衍生的程序问题及应对。醉驾行为是现行犯不存在适用追诉时效与否的问题。在司法鉴定上应当以血液检测鉴定和呼气检测鉴定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宜成立或授权专门的鉴定机构进行检测鉴定。对醉驾行为人宜采取刑事拘留的诉讼强制措施。在程序设置上可以为醉驾这类行为设定专门的简易程序。在当前环境下应当对醉驾入刑后自由裁量权予以严格限制。
其他文献
危险驾驶罪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加的罪名,虽然全国各地都有危险驾驶罪的具体适用,但是危险驾驶行为是否应当入罪以及如何把握该罪的犯罪构成等仍然存在争议,从实践看各地的适用标
2001年出版的人音版初中音乐教材,在浙江省各中学使用了10年。期间各种弊端出现,于是2012年人音版音乐新教材应运而生,它修改了旧教材的诸多不足。笔者通过所在的鄞州区六所农村
目的分析小儿再发性腹痛的原因,提高诊断水平。方法对湖北省安陆市人民医院2003-01-2008-12诊治的小儿再发性腹痛120例临床表现及辅助检查进行分析。结果 120例中功能性再发
网络作为第四媒体,因其具有传播快捷、内容海量、形式多样等特点,已经普及到社会的各行各业。高校作为信息技术发展的中坚力量,网络更是深入到师生的学习及生活之中,而且对传统的
纤维金属层板(FML,Fibre-Metal Laminate)是一类由金属薄板和纤维增强复合材料交替层压而成的超混杂复合材料,具有高比强度、低密度、高韧性及优异的阻燃、耐冲击和耐腐蚀等优
背景因创伤、肿瘤及关节翻修术等原因所致的骨缺损是当前骨外科常见的问题之一。自体骨、异体骨和人工骨是目前骨缺损的主要修复材料来源。自体骨移植因面临二次手术、来源不
研究背景:艾滋病即获得性免疫缺陷综合征(Acquired immunodeficiency syndrome, AIDS),它是由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uman immunodeficiency virus, HIV)引起的一种病死率极高的恶
【背景】众所周知,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primary aldosteronism,PA)患者典型的特征为高血压、伴或不伴低血钾、高醛固酮血症状和低肾素活性,该疾病患者常有头痛、腿软乏力、夜尿
珠海位于广东省南部,珠江口西岸,是广东多雨地区之一,年平均雨量1700~2300mm,近年来随着极端天气的增多,珠海出现了多次水浸现象,对市民生产生活和城市运行带来严重影响。
[目的]筛选对烟草赤星病防治效果较好的化学药剂用于农药的交替轮换使用,为减轻烟草赤星病菌的抗药性提供参考。[方法]采用田间小区试验,比较40%茵核净可湿性粉剂、80%代森锰锌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