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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国外,我国作为WTO的一员,有遵守透明度原则的义务和职责;在国内,随着民主化进程的加快,公民对知情权的要求和参与社会经济生活的意愿越来越强烈。为了满足国内外的需求,我国的审计公告制度逐步建立。审计公告制度是国家审计机关对审计管辖范围内重要事项的审计程序、内容、结果、举报方式等内容向社会公众进行公开,公开审计活动的过程和结果、主动接受社会监督的一项制度。经过多年的发展,我国的审计机关在审计公告工作上取得了很好的成效,对外公告结果,在社会上扩大了审计影响,树立了审计权威。但审计公告制度是一把双刃剑,在公开透明的同时也会带来更高的国家审计风险。
由于审计公告制度的实施,我国的国家审计风险正由潜在性变成显性,国家审计风险大大增加。审计公告制度视角下,国家审计风险表现为法律风险、社会风险、政治风险、技术风险和制度风险。
不同的国家审计风险其具体原因有所不同。首先,审计法律风险是来自于被审计单位的诉讼风险。其成因主要是审计结果公开扩大了社会影响,被审计单位的自我保护意识增强以及审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加重。其次,审计社会风险。审计社会风险是来自于社会公众的风险,表现为知情权风险。其成因主要是审计公开扩大了公众的知情权和审计报告的追惩效率低下引发公众的质疑。再次,审计政治风险。审计政治风险的原因:一是,行政性审计的缺陷导致审计争议大,给审计部门带来了很大压力。二是,社会公众心理预期高,对经济责任审计寄予反腐厚望。又再次,审计技术性风险。它是由于审计质量达不到审计公告要求和审计技术方法的低效率运用造成的。最后,审计公告制度风险。审计公告受保密制度的限制、审计公告内容不明确和审计公告概括性太强等原因造成审计公告的制度风险。
针对审计公告制度下国家审计风险的不同来源,应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控制和防范。第一,对审计法律风险的控制,通过以下措施防范国家审计风险。以转变思想观念,强化审计风险意识来适应我国当前的民主政治环境;在审计公告中引入审计听证程序以掌握未了解的审计证据;规范审计操作,明确审计法律责任,做到知法、守法、依法审计,避免审计法律责任;第二,对审计社会风险的控制,应通过与公众互动满足公众知情权和淡化审计处理处罚权来控制。第三,审计政治风险。以程序性审计代替行政性审计引入申辩机制;加强审计宣传,营造良好社会环境来取得社会公众的支持理解。第四,审计技术风险的控制。针对审计自身质量低劣引发的审计风险,应通过强化项目质量控制、健全并严格执行审计质量控制制度和提高审计队伍整体业务水平三方面来综合提高审计质量,规避审计风险。对于审计技术方法落后带来的审计风险,应从引进风险导向审计理念,改进审计模式和加快信息技术在国家审计中的应用两方面来控制。最后,从明确审计公告制度与保密法的合理边界、明确审计公告的法律内容以及建立审计结果特别报告制度三方面着手控制审计公告制度风险。
国家审计的风险问题非常复杂,对国家审计风险的防范和控制是一个系统工程,要从与审计有关的各个方面入手,层层防范,步步控制,达到综合降低风险的效果。随着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逐步完善,各项制度逐渐走上轨道,相信我国的国家审计的风险问题将会越来越受重视,对其防范和控制措施也会越来越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