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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是人类社会生活的基本单位,日常生活的衣、食、住、行等活动均会产生直接或间接的碳排放。近年来许多研究已表明:由居民生活消费带来的能源消耗及温室气体排放比例越来越不容忽视。与此同时,随着环境问题的日益突出和继之而来的绿色建筑、低碳城市等概念的兴起,人类对居住环境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人们不再简单追求舒适和便捷,而是同时兼顾生态环保、低碳节能,环境健康等可持续发展要求。
基于这样的背景,本文以居民衣、食、住、行的日常生活消费为研究对象,在综合收集整理家庭相关活动的碳排放量化评估方法基础上,分别从家庭和居住小区两个尺度入手去定量评估由家庭活动导致的碳排放。并选取我国福建东南沿海快速城市化的厦门市作为研究案例区,采用社会问卷调查的方式获取厦门岛内外44个典型社区(其中岛内28个,岛外16个社区)的家庭活动消费数据,估算了厦门市家庭用电、用燃料、交通出行、生活垃圾处理、生活废水处理、食品消费、住房共7项居民生活消费活动产生的直接和间接碳排放,并对不同家庭社会经济特征、不同住区形态下居民生活碳排放的差异性做了深入对比分析。这使得我们明确了影响居民生活碳排放的因素,并找出了低碳型家庭、低碳型社区所应具备的社会经济与住房特征。
研究结果显示:2009年厦门市家庭户均碳排放和人均碳排放分别为1042.31kg C/月和323.37 kg C/月。7类排放源的户均和人均碳排强度从大到小的顺序都为:住房建材产生的间接碳排>用电产生的碳排>食品消费的碳排>交通出行的碳排>生活垃圾处理产生的碳排>生活废水处理产生的碳排>燃料使用产生的碳排。对比44个典型社区,我们发现不论是户均碳排还是人均碳排,祥桥社区都处于相对最高水平;而枋湖社区处于相对最低水平。对比岛外郊区和作为城市中心区的厦门岛,我们发现岛外的家庭户均和人均碳排放水平都远远高于岛内。其中岛内家庭碳排放户均值为991.78 kg C/月:人均值为321.21 kg C/月。岛外16个社区的家庭碳排放户均值为1098.32 kg C/月;人均值为335.54 kg C/月。厦门市下辖的6个行政区户均碳排从大到小依次为:同安区>集美区>翔安区>思明区>海沧区>湖里区;人均碳排从人到小依次为:集美区>思明区>同安区>翔安区>海沧区>湖里区。湖里区的户均和人均家庭碳排放都处于相对最低水平。
对于居民生活碳排放影响因素,在家庭尺度上,我们发现“住房面积”是家庭户均碳排的主要影响因素。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住房面积越大,家庭户均碳排放水平越高。而“家庭人口规模、住房面积”则是影响人均碳排的2个主要因素。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家庭人口规模越小,住房面积越大,家庭人均碳排放水平越高。在住区尺度上,我们研究发现:“住房面积和建筑层高”是影响住区户均和人均碳排的主要因素。在其它因素不变的情况下,住区平均住房面积越大,建筑层高越高,住区的户均和人均碳排放水平越高。
通过对厦门44个社区,714户家庭的研究发现,在一个具有较高碳排放水平的家庭,常常呈现出人口数在4人左右、住房面积大于150m2、住房建筑年代在2000年以后、家庭月收入在10000-15000元左右的特征。而在一个具有较低碳排放水平的家庭,常常呈现出家庭人口数在3.4人左右;住房面积在80-90m2左右;住房建筑年代在90年代末:家庭月收入在6000元左右的特征。
而在住区尺度上,我们发现,具有较高碳排放水平的住区常常呈现出平均住房面积在120 m2左右;住房层高以8层及以上高层建筑为主的特征。而在一个具有较低碳排放水平的住区,常常呈现出平均住房面积在70-80m2左右:住房层高以7层及以下低层建筑为主的特征。
最后,综合以上分析结果,我们提出了厦门市家庭低碳化管理的相应措施和政策建议。希望本文成果将有助于厦门市家庭节能减排措施的制定以及低碳型社区的建设,同时也为家庭和社区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一定科学依据与理论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