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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化条件下外商直接投资对我国城市化作用机制的研究对于城市化动力机制研究有重要的理论意义,而且对于我国城市化经济的发展有极大的现实意义。但是,目前这方面的研究在经济学理论与实证分析方面还不够完善。
本文着重运用城市化经济运行均衡理论分析了FDI对我国城市化的作用机制。此理论分析建立在市场与集聚经济基础上,采用“城”均衡、“市”均衡,以及两者同时均衡达到目标状态的分析方法分析城市化动力机制问题。其中“城”是指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的特定社会经济物质系统,“市”是指在“城”活动支持下进行的以排他性、竞争性产品为对象的生产、流通、分配、投资、消费的市场活动。本文运用并借鉴上述理论分析方法构建新的理论框架,分析了我国FDI与城市化的关系。具体表现在:第一,基于FDI的区位选择,从“城”的角度来讲,FDI需要良好的城市基础设施等硬件条件,而其本身可成为加强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途径。FDI对城供给与城需求的拉动推进了“城”均衡水平的提高,使城市能够容纳更多的劳动力。第二,从“市”的角度来讲,FDI可以通过外溢效应增加外资与内资工业企业产值,为大量的劳动力提供就业岗位,提高城市生产总值和劳动力的收入水平,以及城市投资、消费水平,增强人们对“城”的需求和对城市的劳动力供给。第三,目前我国城市化经济运行的目标状态是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的转移。外商直接投资企业已经在很大程度上为我国劳动力就业做出了贡献,推动了流入城市与城市原有劳动力的共同就业,促进了我国城市化经济目标状态的实现。
通过分析,本文认为FDI已经成为我国城市化的重要推动力,并通过面板数据的计量检验得出FDI对我国城市化的实际影响程度与影响方式。FDI对我国城市化的积极作用在东部地区表现得较为明显,并在产业结构调整的影响下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扩散。利用FDI推进城市化应充分发挥工业化模式“轻工业——重工业(带动第三产业)——高新技术产业(带动第三产业)”的作用来促进城市生产总值的提高和劳动力的就业。西部地区应积极运用FDI加强基础设施等投资环境建设,中部地区要充分发挥劳动密集型产业的优势和FDI的城市集聚效应,而东部地区要在高新技术、第三产业更高的水平上利用FDI促进城市化。同时,在利用FDI的外溢效应方面需要引起足够的重视,要利用法律与管理手段充分发挥FDI的积极作用促进产业结构升级,防止外企利润流失,以真正提高城市生产总值,促进FDI的城市化投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