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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日益逼近,农村的民生问题,尤其是农村养老问题是我国当前首要解决的问题,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本篇文章简称新农保)无疑是保障农村居民老年生活的重要手段。然而,要保证新农保制度发挥作用,就要确保养老保险资金的充足和按时到位,要求我们做好新农保基金预算工作。构建完善的新农保基金预算制度,是实现对养老保险基金监管,确保收支稳定的重要途径。本文深入分析新农保基金预算的发展情况,估算基金预算收支水平,充分考虑新农保基金预算的内、外部因素,从预算管理角度出发,探索解决农村养老保险制度长期稳健发展的途径。新农保在实际的运行中,确实发挥了基础的养老保障功能,为解决农村的养老问题提供了很好的保障。然而,随着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障制度的发展,新农保覆盖面日益扩大,支出需求增大,但筹资渠道扩展能力却有限,资金的保值增值能力不强,支付压力不断增加,收支缺口风险在持续扩大;农村居民对新农保的需求不断上涨,财政的基础养老金支出压力增大,然而新农保制度却缺乏长期、系统的全面规划,不利于政府财政从长远安排农村养老工作;新《预算法》明确规定,我国将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纳入政府全口径预算体系,但新农保基金预算制度却还存在许多不完善的地方,与其他预算的衔接机制尚未健全,难以实现国家对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应给予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支持的要求。中央和地方政府将持续为新农保提供补贴,然而,跨年度平衡机制不完善,滚动预算制度尚未健全,这将不利于与财政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衔接机制,发挥财政的保障功能;新农保将与城市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不断合并,在实际的工作中,新农保管理却依旧沿用原来的办法,导致新农保基金预算面临管理矛盾。此外,新农保基金预算面临严峻的人口老龄化、经济波动等外部影响,又面临管理制度不完善,精算水平不高等内部困扰。新农保基金预算的发展不仅要保证制度的长期发展,也要确保收支的长期运行,但外界条件及体制改革等因素都会对其发展产生影响。因而,要保证新农保基金预算制度的长期可持续发展,应充分结合自身的优势及面临的机会,以应对外界带来的挑战。根据本文的研究分析,笔者认为要理顺制度关系,明确部门职责,应建立健全新农保基金预算管理制度,优化管理办法,建立与其他政府预算相衔接的机制,完善配套体系,做好新农保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形成三年滚动预算制度,不断完善和强化新农保基金预算的管理,提高预算的约束力和规划性,保证新农保基金预算能长效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