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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特别对于我国这样一个农业大国来说,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农村地区群众的身心健康、经济的发展、社会的稳定和全社会的和谐发展。然而,目前政府单中心监管模式存在缺陷,农村零售食品的监管安全问题仍然得不到有效治理,农村地区群众的食品安全仍得不到有效保障,甚至有逐渐恶化的态势。以文森特·奥斯特罗姆为代表所提出的多中心理论认为,公共事务的管理是一个多元主体的合作、协同过程,强调公共事务管理主体的多元性,发挥各参与主体的作用,这对我国农村零售食品安全治理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本文正是以多中心理论为指导,在肯定政府监管部门作为农村零售食品安全治理主导力量的同时,也强调食品经营者、消费者个人、第三部门以及新闻媒体在治理过程中的重要性。本文分五个部分,第一章主要对我国农村零售食品安全的研究的背景及意义进行阐述,梳理了国内外有关食品安全治理的研究成果,并确定了研究的内容及思路。第二章对相关概念的进行了界定,概述了作为理论基础的多中心理论的内容,并解读多中心理论与农村零售食品安全治理的契合性,从应然层面分析为何农村零售食品安全需要多元主体进行治理,从而把多中心治理机制引入到食品安全治理过程中来。第三章以广西钟山县为例,审视我国农村零售食品安全治理的现状,并总结我国农村零售食品安全治理主体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在分析了农村零售食品安全治理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剖析了相关治理主体存在问题的原因:政府单中心监管体制的局限性、经营者的逐利性导致缺乏社会责任、消费者参与受环境制约、第三部门缺乏引导与扶持、新闻媒体受制于自身条件。第五章针对农村零售食品安全多元治理的实情,构建农村零售食品安全多元治理的设想:发挥政府监管主导性作用、强化农村食品经营主体责任、鼓励农村消费者积极参与治理、培育农村零售食品安全第三部门监管力量、发挥新闻媒体宣传与监督功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