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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随着网络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人肉搜索”现象也应运而生。众多网民在源头发布者的鼓动下参与到“人肉搜索”中去,在大多数人的言论自由权利得到满足时,少数人的网络隐私权却面临威胁。目前,我国关于网络隐私权的相关立法仍处于起步阶段,如何厘定客观公正的标准将“人肉搜索”限定在合理的范围内,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社会和法律问题。本文以“人肉搜索”第一案为切入点,剖析“人肉搜索”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侵害,提出了通过完善立法体系、加强行业自律、提升行政监管力度等方式保障公民网络隐私权的建议。 本文除引言和结语外分为三个部分。 第一部分介绍了“人肉搜索”的定义及其产生发展的过程,对“人肉搜索”行为的固有特点进行剖析,深入阐述了“人肉搜索”侵害网络隐私权的表现、成因、危害结果以及归责原则。 第二部分归纳了我国关于公民网络隐私权保护的相关立法,指出存在的问题,同时介绍了目前境外对公民网络隐私权保护的两种主要模式,在此基础上,提取出境外网络隐私权保护模式中值得我国借鉴之处。 第三部分立足于相关的理论分析,提出了在立法上明确网络隐私权的保护范畴并专门立法,对不同的权利主体区别对待;在行业自律方面应当建立我国互联网自律组织,完善第三方认证机制;在行政监管上应当落实网络实名制改革,设立专门机构等策略加强对公民网络隐私权的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