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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意占有人的孳息取得权是指善意占有人对于原物所衍生的孳息享有所有权,孳息取得权做扩大解释尚可包括使用利益。依据对于孳息的不同解释,善意占有人的此项权能也可以称为善意占有人的用益权或者善意占有人的收益权。纵观大陆法系经典立法例可知,多数国家在民法典物权部分给予了善意占有人这一权利,但是中国《物权法》却并未给予善意占有人该项权利,仅《物权法》第243条对于善意占有人有所提及。这一区别激发了本文的创作灵感,构成了本文的核心问题。 本文共分六章,围绕善意占有人是否应当享有孳息取得权而展开。首章绪论引出相关问题。第二章为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的立法沿革,分析大陆法系经典立法例,从比较法的角度谈及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第三章涉及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的立法基础,包括当前立法理由的检讨,立法设立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制度可依据的经济基础和人文基础。第四章具体分析了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这一权利所应具备的具体要件。第五章分析了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与现有法律制度的相关竞合问题,求得该制度在整个民事法律体系中的适用完满,避免冲突。第六章对全文进行梳理总结,归纳出现阶段法律的应该如何解释适用从而满足社会需要以及未来法之发展,今后立法的重心。全文的研究方法涉及比较法学、法经济学、法社会学等方法,又以中国传统人文历史视角探讨了中国法律的形成以及进化,如何实现对于社会的满足。全文的研究对于完善中国物权法律制度起到了重要的推动作用,详加探讨善意占有人孳息取得权这一法律制度,为现阶段法律适用提供了详尽完整的法律解释,为今后立法提供了准确方向,保障了法律的权威,适用的准确。善意占有人的孳息取得权制度的设立有益于中国法律制度的科学完善,有益于依法治国的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