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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土地不仅是城市社会经济得以发展的基本物质保障,更是城市化建设的主要载体。当下我国正处于由经济大国发展为经济强国的关键时期,在城市化过程不断推进的今天,针对我国人多地少的国情,要实现国民经济稳定发展,首要任务是改变粗放的土地利用方式,提高土地利用率。评价城市土地集约利用,并不是单方面的响应国策,更是摸清城市土地现状的有力途径,同时还能为建立合理科学、客观公正的土地管理模式提供数据参考和科学依据,为日后高效率的土地利用方式提供有效的技术支撑,从而实现节约集约用地。本文在分析城市土地集约利用研究背景下,结合国内外研究进展与实践,提出研究意义的前提下,从土地利用结构、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经济效益三个层次分别对城市中的三大主要功能区商业用地、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构建评价指标体系,运用层次分析法确定指标权重,采用Min-max标准化和Z-score标准化方法量化评价指标,根据加权求和后得出集约利用等别结果。并以呼和浩特市为例对城市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进行评价,综合分析各准则层等级评价结果,得出如下结论:1、通过加权指数和法对呼和浩特市四市区商业用地进行综合评价,将分析结果分为集约、相对集约、稳定、相对粗放、粗放五个等级,得出集约利用区面积4.28Km2;相对集约利用区面积6.79Km2;稳定利用区面积为1.78Km2;相对粗放利用区面积为4.16Km2;粗放利用区面积为10.98Km2,集约度高的区域主要分布在新城区和玉泉区,结合呼和浩特市实地情况,评价结果和实地情况基本一致。2、运用同商业用地相同的方法,得出呼和浩特市四市区的住宅用地和工业用地集约利用等别结果为:集约利用区面积分别为14.59Km2、2.32Km2;相对集约利用区面积分别为15.95Km2、1.99Km2;稳定利用区面积分别为17.02Km2、12.67Km2;相对粗放利用区面积分别为28.57Km2和13.82Km2;粗放利用区的面积分别为10.49Km2和0.47Km2。住宅用地的集约利用区主要分布在赛罕区和新城区,工业用地的集约利用区主要分布在回民区。3、通过对呼和浩特市城市建设用地三大功能区进行集约利用评价研究得出:土地的粗放利用区比例比较偏高,而且对各个功能区的准则层进行等别划分后得出土地利用结构均有较高的集约度,土地利用强度和土地利用效益评价结果在商业、住宅、工业三大功能区集约度分值中表现为各不相同,评价结果显示在以后的城市发展中商业用地要着重提高土地利用强度,工业用地和住宅用地要加大对土地的经济投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