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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括说来,生态文明狭义论将生态文明界定为人类文明组成要素,以实证经验为主要根据,在肯定现代文明的基础上讨论人与自然关系问题;广义论将生态文明界定为超越工业文明的人类未来文明,以对现代文明的批判为根据,在否定现实的基础上,建立起肯定形式的人与自然关系的文明模式。经过多年的发展,两种理论都取得了丰厚的学术成果,但其中还是存在不尽如人意之处。一方面就理论本身而言,狭义论和广义论本身都存在异议和局限。另一方面就对生态文明概念的本质把握而言,两种理论对生态文明概念本质的把握还都需要进一步深入。 因此,对生态文明概念的进一步探讨,应该以融合狭义论与广义论的研究成果为基础,同时克服两种理论的局限性,进一步实现对生态文明概念的本质理解。目前已有一些融合狭义论与广义论的研究成果,但它们对概念分化背后的深层原因认识还存在分歧,对生态文明概念本质的把握还有待深化,因而融合还不够成功。 本文认为,如果从哲学层面来看,狭义论和广义论的分化,既缘于拥抱现代性与反对现代性的立场分歧,也缘于对人与自然抽象认识的共同缺陷。因此,在哲学上超越两种概念的抽象性,就为实现两种概念的融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马克思的实践理论将抽象实体转化为感性实践活动的内容,实现了对抽象性主客体的超越。因此,建立在马克思实践论之上的生态文明概念,是以人与自然的对象性统一为基础,在中国现实的需要和支撑下,从整体布局高度对人与自然关系的中国式探索的产物。这样理解的生态文明概念,实现了理论与现实、现在与未来、目的与手段的统一,继而实现了狭义论与广义论的融合,同时深化了对生态文明概念的本质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