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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汽车市场曾长期处于供不应求的状态,汽车价格维持着较高的水平。入世之后,国内汽车市场逐步放开,引入一些跨国集团和民间资本,汽车价格由于竞争的加强大幅下降。对于形成这种激烈降价行为的原因,学术界产生了两种不同的看法,即:一部分学者认为汽车降价行为属于汽车市场的过度竞争,主张政府干预;另一部分学者认为这种汽车降价行为属于市场经济中的正常的价格行为,主张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减少政府干预。对过度竞争和价格行为两个概念的模糊认识,是产生这两种看法的主要原因。本文利用非跟随厂商与跟随厂商需求曲线的相互关系阐明了过度竞争和价格行为的区别,认为不是任何连续降价都意味着过度竞争,价格行为与过度竞争有着本质的不同。并创建性的给出了过度竞争的定义,认为过度竞争指的是在没有政府干预的前提下,某个行业的产品价格低于平均成本,行业内的企业长期处于亏损而无法退出该行业,且企业很难进行兼并重组的状态。通过综合分析得出,现在的汽车降价是一种正常的价格行为,是企业扩大市场份额的策略性手段,在短期内有利于市场的优胜劣汰,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长期内却可能导致企业忽视技术进步,对汽车行业的长远发展会产生不利的影响。面对我国汽车市场的现状,为了促进社会分工和减少交易费用,汽车市场的兼并重组势在必行。
市场经济中的产业政策作用,是在保证市场竞争机制不受损伤的基础上,在市场机制不能有效发挥作用的方面对某项产业提供支持。当市场机制对产业发展具有激励调节功能的时候,应避免运用产业政策强行干预。产业政策不应当对这种竞争机制造成限制、削弱、损害性影响,而应当起到维护、鼓励、增强竞争机制的作用。而我国新出台的《汽车产业政策》,在汽车进入或退出方面做了一些规定,给汽车市场的兼并重组带来了一定的障碍。因此,本文建议政府制定的汽车产业政策,应该有利于汽车企业资产重组,扫清汽车企业兼并障碍,打破地方保护主义,降低汽车企业进入和退出壁垒,把汽车兼并重组权力回归于市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