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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托制度起源于英国,在美、日等国家得到了很好的移植和发展,信托业作为联接各个金融要素市场的桥梁和纽带,其天生的混业特征,结合各国不同的金融经营制度安排,对完善金融体系做出了重要贡献。目前,我国仍然实行金融业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模式,以维护金融体系的稳定和安全,但是面对全球混业经营的趋势,充分理解信托发展与金融经营制度变革的关系,利用好信托在货币、资本和产业市场融通资金的优势,对我国逐步实现金融混业经营,应对激烈的国际竞争有很大意义。本文从三个层次对我国信托业在混业趋势下的发展做出论述第一个层次(第一章)先介绍了信托的概念、特征,通过信托功能的阐述,强调了信托制度及信托行业在金融体系中的独特地位,以及对我国金融体制改革的重要作用。第二个层次(第二、第三章),通过研究比较国内外信托业形成的背景以及政府在各个历史发展阶段采取信托业政策,得出西方发达国家信托经营模式的一般规律,并分析我国信托业在国家金融经营制度框架下的发展。第三个层次(第四至第六章)是在前文的基础上,分析我国信托业现状,指出现有经营模式下信托业的生存困境以及信托在混业趋势下的战略发展方向,提出信托通过股权重构成为金融控股平台的想法,同时,从稳定金融秩序、防范金融风险角度,对我国信托业的监管提出一些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