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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今各国已有的船舶登记制度,大致可以划分为严格、开放和半开放三种。我国一直实行的是严格船舶登记制度,严格地要求了船东的国籍、船舶营运条件、船员配备等多种方面,虽然这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国家对船舶航行安全和船员利益保障的监督管理,但同时也令船东不得不负担高昂的船员劳务费和税费,影响船舶所有人对其国籍登记地的选择,使得大量中资船舶选择到开放登记国家登记,成为方便旗船,这对我国航运事业的成长产生了诸多负面影响。国际船舶登记制度产生于20世纪80年代中后期,该制度既有别于传统的严格登记,又有别于开放登记的制度,有学者称之为半开放登记制度。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产生可以说是应对方便旗船冲击的产物,其特点就是在与原有船舶登记制度不冲突的前提下,在一定范围和程度上放宽船舶登记的条件限制,减少或免除部分税收,从而降低船舶所有人的营运成本,以吸引本国船舶移籍回国。现阶段,我国正处在由航运大国向航运强国转型的发展期,无论是理论界还是实务界,都在积极地研讨和实践改良措施,应对方便旗船舶的不断壮大对航运业带来的冲击。本文共分为四章:第一章是概述,主要讲国际船舶登记制度的定义,同我国严格登记之间的对比,以及其发展历程,凸显制度的优越性。第二章在对实施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必要性分析的基础上,重点讨论了我国的一系列改良措施,政策具体内容以及实施效果欠佳等,指出我国的船舶登记制度光靠改良是不够的。第三章重点介绍了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在天津东疆保税港区以及上海自由贸易区的试行实施情况,主要集中于对上海自贸区实施的具体法规政策进行分析,指出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对于我国传统制度的创新之处,以及实践实施中的不足所在。第四章针对前文国际船舶登记制度在上海自贸区试行中发现的问题,提出自己的建议,包括制定上海自由贸易区船舶登记条例、降低船舶税费标准、进一步简化船舶登记程序以及解除单船融资租赁公司的资本限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