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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球变暖”是21世纪悬在人类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国际法层面提出的最新方案是《巴黎协定》。《巴黎协定》抛弃了传统的“自上而下”的模式,开启了“自下而上”气候治理的新时代,采用“国家自主贡献+强化的透明度机制”模式,在灵活性的基础上增加强制性的保障,激发了各国在气候治理方面的主动性。第十三条从框架层面确立了透明度机制的基本原则、覆盖范围及基本内容,波兰气候大会出台了关于透明度机制的具体程序与指南,对灵活性原则、信息报告、审评机制等做出了细化规定。透明度机制与全球盘点机制相互补,为“国家自主贡献”模式的有效实施保驾护航。
从微观层面而言,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各国努力推进低碳经济的市场工具之一,在“减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体系(CapandTradeSystem)与《巴黎协定》的设计有异曲同工之妙,《巴黎协定》也是在确定了降温的总目标之下,将总目标的实现“软落实”到各个国家之上。虽然《巴黎协定》中涉及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第六条的具体实施细则仍处于讨论之中,但这并不妨碍各国积极在国内及区域层面推进碳市场来实现自主贡献目标。2017年底,在经历了长达4年多的试点之后,我国对电力行业的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我国碳市场在透明度建设方面仍有欠缺,信息公开范围小、数据准确度不足是重要难题,而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作为涵盖电力企业的区域性碳市场,与我国电力企业先行的碳市场有很高的相似度,不失为很好的借鉴对象。
透明高效、平稳运行的碳市场对于《巴黎协定》透明度建设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增强主体的透明度意识,促进透明度监测、报告、核算的基础制度建设及能力建设,促进国家气候报告更为全面和透明。中国未来对外应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对内应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国际层面要积极参与气候大会、推动区域碳市场连接、深化区域环境合作,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而国内层面要夯实制度体系、完善碳市场基础设施、增强能力建设,全面的提高我国国内自主贡献履约能力,按时提供准确科学的气候监测报告。
从微观层面而言,碳排放权交易作为各国努力推进低碳经济的市场工具之一,在“减缓”方面发挥了重要的作用。从方法论的角度而言,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体系(CapandTradeSystem)与《巴黎协定》的设计有异曲同工之妙,《巴黎协定》也是在确定了降温的总目标之下,将总目标的实现“软落实”到各个国家之上。虽然《巴黎协定》中涉及国际碳排放权交易机制的第六条的具体实施细则仍处于讨论之中,但这并不妨碍各国积极在国内及区域层面推进碳市场来实现自主贡献目标。2017年底,在经历了长达4年多的试点之后,我国对电力行业的全国性碳排放权交易体系正式启动。我国碳市场在透明度建设方面仍有欠缺,信息公开范围小、数据准确度不足是重要难题,而美国区域温室气体减排行动作为涵盖电力企业的区域性碳市场,与我国电力企业先行的碳市场有很高的相似度,不失为很好的借鉴对象。
透明高效、平稳运行的碳市场对于《巴黎协定》透明度建设的促进作用主要体现在:增强主体的透明度意识,促进透明度监测、报告、核算的基础制度建设及能力建设,促进国家气候报告更为全面和透明。中国未来对外应积极参与全球气候治理,对内应积极发展低碳经济,国际层面要积极参与气候大会、推动区域碳市场连接、深化区域环境合作,展示负责任大国形象;而国内层面要夯实制度体系、完善碳市场基础设施、增强能力建设,全面的提高我国国内自主贡献履约能力,按时提供准确科学的气候监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