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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讯逼供现象长期伴随历史的演变和发展,因它违背了人权保障理念、挑衅了法律权威、践踏了被逼供人的人身权,成为酿造冤假错案的罪魁祸首,而不被法治文明社会所容忍。尽管理论界和实务界都针对刑讯逼供问做了很多努力,提出了大量的遏制措施,但刑讯逼供还是时有发生。从当前的研究情况看,刑讯逼供问题的很多研究成果都从法规范学的角度进行,研究视角是没有问题的,因为刑讯逼供现象就是一个严重的法律现象,它的产生确实与法规范领域各因素间的调和不当有关。不仅如此,刑讯逼供现象产生于社会生活,也是一个严重的社会现象,它的产生必然是社会领域中多种因素相互作用和相互影响的结果,那么,我们对刑讯逼供问题进行研究时,完全可以从法社会学的新视角进行分析,依托法社会学领域的理论破解刑讯逼供屡禁不止的谜团,从法社会学角度为遏制刑讯逼供提供新的对策。本文就是从法社会学的角度,应用法社会学中的生态系统理论对刑讯逼供问题进行研究的。从文章结构安排上看,首先点题明确本文研究的意义,通过对国内外的研究成果进行归纳总结,充分肯定已有的研究成果,并阐述本文的研究方法和创新之处。文章的正文部分由四个部分构成:第一部分是刑讯逼供的法社会学概述,在这个部分中主要阐述刑讯逼供的现象、概念和特征,生态系统理论对刑讯逼供问题研究的适切性,以云南省昆明市警察杜培武“杀妻”冤案为例,找到生态系统理论对刑讯逼供问题研究视角;第二部分是警察对刑讯逼供关联因素认知的调查统计分析,在这部分中首先阐述调查统计的分析框架和理论假设、本次调查的基本方式和实施、调查的结果和调查分析,从而揭示警察对刑讯逼供认知情况;第三部分是警察刑讯逼供的生态系统理论分析,分别从微观层面的互动个体、中观系统层面的警察内部“限期破案”命令和纵容、外观系统层面的检察机关监督不力、宏观系统层面的历史、制度、文化的影响对刑讯逼供产生的影响作了深入的分析;最后一个部分则是刑讯逼供的对策探讨,分别从微观系统层面,强化侦查能力建设,加大对群众的普法力度;中观系统层面,建立相应制度,改进刑警内部工作机制;外观系统层面,补强刑事审讯监督,落实检察机关监督权力;宏观系统层面,重视法治文化建设四个方面提出对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