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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财务会计的四大难题之一,合并财务报表一直是当代会计研究的难点和热点。而合并范围能够在很大程度上影响合并财务报表的信息含量以及信息的可靠性和相关性。因此,准确界定合并范围是科学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关键前提。由于合并财务报表涉及的子公司的范围往往较为复杂、多变,合并范围的界定就应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新问题的出现不断地修订和完善。2008年的全球金融危机暴露出了会计准则尤其是合并财务准则的许多漏洞。为了应对这次危机,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和美国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FASB)分别颁布了新的会计准则,并对合并范围的界定做了大量的修改。这些修改对我国有没有借鉴意义,我国的实际国情对合并范围又有什么新要求,都是本文要研究的主要内容。本文的研究对象为合并范围,首先研究了合并理论,进而描绘了合并范围的基础框架,即视实体理论为基础,坚持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其次,以我国财政部于2006年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一合并财务报表》(简称“CAS33”)及其应用指南为分析根据,以深圳证券交易所的396家上市公司,在2012年年报中披露的合并范围界定方法为分析对象,统计归纳了准则在我国上市公司中的应用情况,并以此为基础提出了CAS33及其应用指南在合并范围的实际应用方面存在的不足。最后,结合理论分析和准则比较的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议和对策。通过对合并范围的分析,本文提出了“控制”定义的改进意见、“实质性控制”的具体判断标准及其界定方法、“复杂持股”情况下表决权的计算原则和“不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的母公司”等重要观点。期望能够进一步完善和发展我国合并财务报表理论,提高我国合并财务报表信息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