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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加快,城镇建设用地需求量的不断增加,使得运用土地征收方式将农村集体土地转变为城市建设用地的规模和力度越来越大。目前在农村集体土地征地补偿费分配过程中,仍然存在乡村截留、分配对象不确定、集体组织成员内部分配不公平等一系列的问题,引致了许多征地补偿纠纷,严重损害了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利益和被征地农民的土地权益,不仅影响了我国农村社会的稳定和农村经济的发展,而且也阻碍了我国土地征收工作的顺利开展。 本文基于集体组织成员的视角,选择不同类型的征地补偿纠纷案例,在对UNDP课题组实地调研数据和笔者访谈记录整理的基础上,结合成员权理论和交易费用理论,运用PSA法和MECE原则,对征地补偿费分配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主要得出以下结论: 1.由于集体组织成员资格的界定困难,导致在征地补偿费分配过程中出现分配对象不明确。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费的分配对象。 2.由于集体组织成员之间的权利量不清,导致征地补偿费在集体组织成员内部分配不公平。因此,要进一步明确征地补偿费的分配方式。 3.造成征地补偿费用内部分配规则不清的一个根本原因在于人地依附关系紧密的户籍制度和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无法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因此,需对我国人地依附的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进行根本性的变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