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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中心的竞争不再是单纯的金融业竞争,而是包含金融市场体系、区域布局、基础设施、金融人才环境、金融创新环境、信用环境、金融风险防范和法治环境建设等各方面综合实力的竞争,而金融中心在理论方面的研究还是以传统的金融业为主,关于综合性的实力如金融环境的研究甚少,本文的研究目的是给出金融环境的定义,参考全球金融中心指数(Global Financial CenterIndex,GFCI)的指标体系,构建适合我国境内城市金融环境比较的指标框架,以2004年至2008年的数据为样本,对境内17城市进行金融环境排位,分析境内各城市近五年的金融环境发展趋势,并给出各城市金融环境中的不足点及改进建议。
本文采取的研究方法是先从理论角度给出金融环境的定义,即以金融业为主,包含其他环境因素及各因素与金融业、各因素之间相互作用关系而形成的统一整体,同时在国内的实际应用部分给出以人、文化、交通及金融四要素的相互作用为基础的金融环境框架,并分析各要素间的相互作用。需要指出的是,金融业的影响因素是无法穷尽的,本文只能从最直观、最合理的角度给出有可靠数据来源的有限量个要素指标。在实证分析部分,本文采用的是主成分分析法,以17个样本城市、16项统计指标为分析对象,分别进行2004年至2008年的5次金融环境排位。
在GFCI的各年排位中,中国所有入榜城市的排名都处于上升趋势,以2009年为最,应该说,得益于中国在本次危机中的经济崛起,全球金融资源极大地流入了中国,从而提升了中国主要金融城市的国际地位,上海一直以来是中国参选城市中的领头羊,但自2009年引入深圳后,境内城市的首位被深圳取代,且只比香港低2位,比上海高5位,但在本文的境内城市比较中,2004年至2008年上海、北京一直都分别排位第一、第二,表现稳定。广州、深圳、天津三城市之间的排位则交替变化,但都保持在3至5位,广州的金融环境甚至还要优于深圳。除深圳外,本文的境内城市比较结果与GFCI2007年、2008年排位结果是完全符合的。深圳的排位问题,一方面是因为深圳是在2009年才加入GFCI的排名,而本文的主成分分析法所选数据为2004年至2008年,存在数据时间的不匹配,另一方面,还在于所选指标不同,GFCI所选指标较广泛,但更多的是由各研究机构及公司,如Heritage Foundation、IMD、UBS、KPMG等提供的数据,部分数据还是二次数据即已加工,如各种指数,本身国际性研究机构同商业公司在分析方法及数据统计口径上就可能存在差别,因此,在首次引入深圳进行排位时,数据方面可能还存在误差。
在本文的主成分分析中,上海与北京的排位一直以来都位居一、二位,且得分都是其他城市的4到5倍,只是上海在高教与人才方面稍次于北京。广州与深圳也有自身的特有优势,但属于区域性金融中心,其中深圳在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及高等学校方面劣势明显。在各年的主成分分析中,房价这一要素对金融环境的影响逐年加深,2007年以前房价这一指标(变量)仍只处于第二主成,之后房价指标便跃升至第一主成分,且权重逐年提高。从第二主成分表达式看,房价的系数较大且都为负,对排位是起负作用的。虽然房价在其他式中(如第一主成分)系数为正,但其系数小于大部分其他变量,因此决定作用不大。总的来说,房价对金融环境的影响逐年加深但以负作用为主。
就本文的分析结果而言,我国金融中心城市的建设仍应以上海、北京为主,但上海近几年在高等教育设施及自有人才方面还次于北京,参照国务院常务会议的精神,将上海基本建成与我国经济实力和人民币国际地位相适应的国际金融中心,上海就必须不断提升综合实力,尤其在智力创新发掘上。但在以上海、北京为主的同时,也应注意对广州、深圳、天津的金融潜力的发掘及引导,打造中国的金融城市群体优势。在金融环境建设中,还要注意房价这把双刃剑的处理,房价调控需要在保证刚需的前提下采取有区别的调控手段来抑制恶性投机,最大限度地降低对金融环境建设的不利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