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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遗产包括物质文化遗产和非物质文化遗产,物质文化遗产又分为不可移动文物和可移动文物。不可移动文物按类别分为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石窟寺及石刻、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和其他类。不可移动文物按级别高低分为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省级文物保护单位、市(县)级文物保护单位和未定级文物保护单位。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和省级文物保护单位是不可移动文物的精华,是文化遗产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本文选取截止2014年3月湖北省第一批至第七批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151个和第一批至第五批省级文物保护单位661个为研究对象,从总体、不同级别、不同类型、不同历史时期等方面对文物保护单位的分布类型、分布密度和空间自相关等进行分析,分析其时空分布规律及其影响因素,并提出保护利用建议。通过分析,本文得出了以下主要结论:(1)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特征明显。第一,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属于集聚型分布类型,且集聚化程度相对较高,从侧面反映出人类活动在空间上的差异,集聚性较强。第二,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呈多中心分布格局,形成了以武汉为中心,以襄阳、荆州、鄂-黄为次中心的分布格局,这些地区开发历史悠久,人类活动较强。第三,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以古遗址、古建筑和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类为主,石窟石刻类的文物保护单位则相对较少;在空间分布上不同类型文物保护单位表现出较强相似性和一定的差异性,彰显出文物保护单位的共性与个性。(2)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时序特征明显。第一,湖北省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呈“两头大、中间小”的格局,史前至先秦时期、明清至近代以来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较多,这与文物保护单位的物质形态、属性等因素有关。第二,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逐渐由“多核聚散”演变为“一枝独秀”的发展格局,与区域开发重点密切相关。魏晋南北朝、宋元是湖北省区域开发的两个重要历史分界线,同时影响文物保护单位分布的空间格局。第三,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的重心变动方向呈由北向南、再向东移动的趋势,变动距离不断扩大,反映出区域开发过程及其发展重点产生了较大的变化。(3)文物保护单位与自然环境关系密切,自然环境是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基础。文物保护单位主要趋向于分布在水源充足、海拔较低、坡度平缓等自然条件相对较好的地区,这些地区往往人类活动集聚区。第一,文物保护单位分布表现出亲水的特性,湖北省97.53%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河流20km范围区内,特别是长江与汉江构起了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骨架。第二,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趋向于海拔较低的地区,湖北省62.44%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海拔100m以下。第三,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趋向于坡度较为平缓的地区,湖北省59.73%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坡度5°以下。第四,文物保护空间分布趋向于自然灾害较少的地区,与自然灾害表现出一定的负相关关系。(4)文物保护单位与人文环境的联系紧密,人文环境是文物保护单位存在的前提。文物保护单位是人类活动的产物,与人类活动紧密相关。文物保护单位大多分布在社会较为安定、人口较为密集的地区。其中,政治稳定、社会安定影响区域开发格局及其发展重点,影响文物保护单位的分布趋势。第一,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有向城市集聚的态势。湖北省53%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距城市20km范围内,96%的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在距城市50km范围内。第二,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与人口分布具有较强的空间耦合关系。第三,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受区域政局、政治环境的影响明显。本文主要创新点包括:(1)运用空间分析法全面系统地分析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格局。本研究运用空间分析法,全面系统地分析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总体分布、不同级别分布、不同类型分布以及不同历史阶段分布特征,并从自然因素和人文因素两个方面出发,系统地分析文物保护单位分布与自然和人文环境之间的关系,剖析文物保护单位分布及其变化的形成机理。总结文物保护单位分布格局变化的根源,从而揭示人类活动的空间差异及其时空变化。(2)从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开发的角度提出文物保护区划方案。根据湖北省文物保护单位空间分布特征及其历史启示,并结合湖北省文物保护存在的主要问题,认为湖北省文物保护应该遵循单体保护和片状保护相结合的理念。在此基础上采用GIS技术提出文物保护单位区划方案,并对古建筑、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古墓葬等文物保护单位进行区划研究,为文物保护单位保护与利用提出新的思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