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隐喻具有普遍性,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开始,隐喻成为了多学科交叉研究的热点。1980年美国语言学家Lakoff & Johnson提出了概念隐喻理论,指出“隐喻是思维问题,不是语言问题”(Lakoff 1993:210)。在此基础上,荷兰语言学家Forceville于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末将多模态语篇与认知语言学结合提出了多模态隐喻。论文分为六章,其中第一章对论文作了简要介绍,包括论文的研究意义、目的与方法等;第二章为文献综述,重点对国内外多模态隐喻的研究进行了阐述;第三章为论文理论框架,包括多模态隐喻理论与视觉语法理论等;第四章重点从多模态隐喻的源域和目标域之间的映射,企业标识所处的特定语境以及各模态之间的相互作用三个角度分别对标识中文字模态、图形模态和标识色所隐含的多模态隐喻意义构建进行解读;第五章在视觉语法中构图意义的信息价值原则、显著性原则和框架原则指导下对中美电信企业标识中多模态隐喻的的异同进行了分析;第六章为论文结论部分。通过解读与对比分析,得出结论: (1)企业标识中多模态隐喻的应用非常普遍,与纯语言或者纯图形隐喻相比,含多模态隐喻的企业标识表意更加直观、准确与深刻,传达给受众的信息更丰富,其丰富的内涵更能够传达企业文化,树立企业形象; (2)企业标识的设计不仅是技术构图的层面,更是思维层面的问题。标识图形、文字以及色彩的选择及组合能生动、直接地反映标识所处的特定语境,尤其能有效地企业文化相呼应; (3)在视觉语法中构图意义的指导下,文化的差异使中美电信企业标识中的多模态隐喻存在异同。具体来说相同之处包括四个方面: (1)标识中均含有多模态隐喻;(2)多模态隐喻载体均为图形、文字和颜色,图形模态与色彩模态比例较大;(3)多模态隐喻都受国家文化的影响; (4)多模态隐喻都有效地传达各自的企业文化。不同之处在于在中国电信企业标识中多模态应用非常普遍,含义深刻而美国电信企业标识中多模态隐喻数量较少,含义简单明了。具体来说,中美电信企业标识中多模态隐喻的差异主要包括三点: (1)信息价值原则下,中国电信企业中图形模态信息价值高而美国电信企业标识中,文字模态信息价值高; (2)显著性原则下,中国电信企业标识突显的是表达企业文化的图形模态,而美国电信企业标识突显的是指代企业本身的文字模态; (3)框架原则下,与美国电信企业标识相比较,中国电信企业标识拥有较多空白空间,标识整体注重元素间的平衡,而美国电信企业标识注重突出个体特征。中美电信企业标识中多模态隐喻的差异,一定程度上折射了中美文化差异。该论文研究的意义在于将多模态隐喻理论的应用语类扩展到企业标识中。通过解读,加强多模态隐喻的阐释力;通过对比,促进人们对中美文化差异的了解,为受众解读企业标识背后的文化提供思路,也可为标识的综合研究提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