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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辩护制度发展程度是一国家刑事法治化程度的主要标尺之一。本文在我国业已确立“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发展目标的背景下,在对我国律师辩护现状和困境考察的基础上,揭示了困境造成的原因,接着从法治理念的要求出发,分析了律师辩护与刑事诉讼模式间的关系、律师辩护制度的基本原理与主要的制度内容,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律师辩护的改革框架,以推动我国律师辩护制度的法治化转型。 导论部分对本文的研究背景、目的、基本概念、研究框架与方法进行了必要交待,为全文展开奠定基础。 第一章是对我国律师辩护的现状和存在问题的考察。主要通过实证分析方法对我国刑事辩护现状进行客观检视,揭示了所暴露问题:刑事辩护率下降、刑事辩护质量降低、刑事法律援助不容乐观、刑事辩护律师的执业风险加大。接着,从规范与观念的双重视角分析了这些问题的产生原因:传统诉讼理念的影响、刑事诉讼模式的体制性束缚、立法与执法的薄弱、律师定位偏差与律师自身不足等。 第二章主要研究了刑事法治视野下的诉讼模式与律师辩护间的关系。法治的兴起与诉讼模式、律师辩护制度的演进有密切关系。全章以英国作为对抗式诉讼模式的代表,法国作为职权主义诉讼模式的代表,阐明了每一种模式对律师辩护制度形成的影响,并以此为基础深入剖析了当代法治国家中职权主义、当事人主义、混合式诉讼模式下侦查辩护、审查起诉辩护和审判辩护的特征。 第三章探讨了现代法治社会中律师辩护制度的基本原理,首先提出了律师辩护制度的基本价值,即推动人权保障、促进诉讼民主、实现诉讼公正、提高诉讼效率。接着,指出了刑事法治视角下辩护律师所具有的三个特征:专业性、自治性和伦理性;最后,从专业性角度分析了律师资格与律师培养制度,从自治性角度分析了律师惩戒制度,从伦理性要求分析了辩护律师的服务与营利问题。 第四章主要探讨了法治视野下律师辩护制度的主要内容。首先,探讨了获得律师辩护权的基本要求:完整性、平等性、及时性及有效性。接着,评析了关于律师诉讼地位的争议,提出了关于独立地位的要求:独立于追诉机关、审判机关以及当事人。也在分析律师辩护执业权利性质的基础上,对这一权利的内容进行了探讨:应当包括会见权、知情权、调查取证权、辩护言论豁免权以及职务秘密拒证权等。接着,探讨了辩护律师对委托人和司法机关的执业义务及职责。最后,探讨了律师辩护执业保障机制,包括执业资格保障、人身权利保障及公正、合理的惩戒与救济机制。 第五章探讨了我国律师辩护的法治之路。首先探讨了观念上的辩护律师角色的重新定位问题。接着分析了律师辩护完善必需的前提——无罪推定原则和控辩平等的确立。还分析了我国刑事诉讼模式的重新确立,包括了取消检察监督、人民法院职责与定位的转型及程序性裁判确立三个核心内容。接着,探讨了律师辩护执业权利的配置与保障,包括:获得完整律师辩护权的确立;调查取证权的完善、调查取证权、知情权、会见交流权、审讯时在场权、执业安全的保障与司法审查的确立。还探讨了刑事法律援助的健全问题,包括了指定辩护的扩展、经费渠道的扩展、援助时间的提前、援助质量的监管。最后,探讨了辩护律师培养、行业自律及职业道德评价机制的完善与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