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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对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做了总体部署,要“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发挥中央、地方两个积极性,改进预算管理制度,完善税收政策,建立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从中可以发现预算管理改革已成为我国财税体制改革的重头戏。自2002年河北省开始预算管理以来,河北省预算管理出现了向重视支出有效性过渡的趋势,尤其在2014年“新预算法”出台的背景下,河北省各部门经过协同努力,形成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