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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首先从法与法学教育的基本内涵出发,运用理论研究的方法,分析法学、法学教育以及法学本科教育的内在联系,进而分析法学本科教育在整个法学教育体系中的重要地位以及法学本科教育在法治社会中的存在价值。法学本科教育作为整个法学教育体系的基础和重要组成部分,是以法学知识为教授内容,以培养专业的法律人才从事法律职业为目标的一种社会活动。法学本科教育的存在与发展对整个中国的法治建设产生着深远的影响与重大的现实意义。通过法学本科教育,法律知识得以保存、传递和创新,并使人们在充分认识法、了解法、信任法、依赖法的基础上形成法律信仰,同时法学本科教育还为建设法治社会培养各类高素质的法律人才,成为法治建设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
1949年新中国成立后,法学本科教育经历了曲折的发展过程,自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的发展,社会的进步,法学本科教育取得了巨大的成就:教育部成立了“教育部法学学科指导委员会”,专门指导高校法学专业的教学工作;法学本科教育的规模进一步扩大,确立了法学本科专业统一的十四门核心课程;法学本科教育开始突破传统“官本位”思想的束缚,教育方式及培养模式在不断的进步。法学本科教育成为中国法治建设的重要途径。但是,在取得成就的同时,中国的法学本科教育也产生了教育与实务脱节、教育规模盲目扩大、法学理论创新能力较弱等问题,并在某种程度上阻碍了中国法治社会建设的进程。因此,有必要对现行法学本科教育制度进行改革。
改革法学本科教育制度要立足本国实际,并在此基础上借鉴外国先进的法学教育模式。首先,要转变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理念,法学本科教育应当是素质教育,应当具有尊崇法治的基本理念,以培养法律信仰为终极目标;其次,要加强法学本科教育立法,处理好法学本科教育与国家司法考试的关系、法学本科精英教育与法学本科通识教育的关系,以明确法学本科教育的基本任务和目标;再次,要改革法学本科教育的授业模式及考试方式。通过传统法学本科授业模式所教授出来的学生其理论素养和专业素质已经不能满足当今社会对法律人才的要求。可以把传统的“课堂授课”教学法、案例教学法及法律诊所式教学法结合起来,先教授法学基础理论,再进行课堂讨论,然后,让学生接触法律实务;最后,要加强师资队伍建设,加强法学图书馆建设,完善法学院评估制度,为法学本科教育的教与学创造良好的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