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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立足中华文化大背景,以历史唯物主义法律观为指导原则,运用法社会学、法民族学的理论新成果,以历史考察、比较分析和综合归纳等方法,深入系统地研究了回族传统法文化的形成基础、发展历程及其结构、特征功能等内容,并进而探讨论述了回族传统法文化的现代化问题。 全文包括绪论及六章内容。其中绪论部分主要介绍、分析了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学术界已有的研究状况及存在的问题、研究本课题的主要方法及研究意义。第一章对回族传统法文化及其相关概念进行了分析论述,通过多角度透视传统社会中各种法文化的存在状态,表明回族传统法文化的概念超越国家制定法的局限,具有地域性、民族性等特征。第二章分析了回族传统法文化的形成基础,认为伊斯兰法文化和中国传统法文化是回族传统法文化形成的两大文化基因,回族特定的生产方式、社会组织结构和文化形态构成回族传统法文化的社会基础。第三章运用历史叙述的方法考察了回族传统法文化在回族历史进程中的发展演变状况,揭示了它在中华法文化体系中的地位和影响。第四章运用综合归纳方法总结了回族传统法文化的结构,并分析探讨了其构成要素的具体内容。第五章运用比较分析的方法研究了回族传统法文化的特征及其功能。第六章从法文化现代化的基本原理出发,探讨论述了回族传统法文化现代化的一般性与特殊性问题。 本文的主要观点为:回族传统法文化是中华法文化体系的有机组成部分之一,它体现着伊斯兰法文化的某些影响和特征,对深入认识中华法文化的多样性、包容性等具有独特的跨文化比较价值;回族传统法文化在规范回族社会秩序、增强回族凝聚力、传承回族文化等方面具有重要作用,它是回族文化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这方面的研究将拓展认识回族文化的视野;回族传统法文化作为一种传统,仍具有较为深刻的现实影响,对它的深入探讨有助于正确面对和处理回族社会法制现代化中传统与现代性的关系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