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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株潭城市群是指以长沙、株洲、湘潭为中心的一个互相间隔不到50公里的“品”字形城市群。早在建国初期,湖南省政府就曾提出过三市合并的议案,但终因种种原因搁浅。上世纪八十年代初,为顺应改革开放的大潮,张萍提出了“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设想,但进行了二十余年的建设后仍未见成效。随着党中央“中部崛起”战略的提出,为打造中部地区乃至全国具有相当影响力的增长极,长株潭城市群的建设又一次被提上了议程,然而,在全国各个地区包括中部地区都在打造自己的增长极——城市群的大背景下,如何使长株潭城市群在中部地区脱颖而出,成为湖南乃至中部地区崛起的发动机,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这就需要政府作为市场之外不可或缺的推动力量,在以市场为主导的前提下,利用政策工具对城市群的建设施以经济的、法律的影响,而财政政策就是其中不可或缺的部分。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政府的财政政策是促进资源有效配置、收入公平分配以及经济稳定增长的有效工具。事实证明,在国内以及国外城市群的建设过程中,财政政策发挥了强大的推动作用。因此,在建设长株潭城市群的宏伟工程中,财政应有所作为,而且也能够有所作为。本文以城市群的相关概念为切入点,通过城市群相关理论的分析以及财政与城市群建设的相关性分析,表明长株潭城市群在湖南乃至整个中部的重要意义,并以此为基础展开对全文的论述。接着,通过大量的财政经济数据和资料分析了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财政困难的表现与特点,并从财政体制、财政收入、财政支出三个方面分析了其中的原因。之后,进一步把长株潭城市群和中部其他城市群以及其中的中心城市和卫星城市进行横向比较,从而得出长株潭城市群在中部地区的优势和劣势。然后,借鉴国内外城市群建设的财政政策的成功经验,结合实际情况,得出几点启示。为了促使长株潭城市群在中部乃至全国发挥重要的作用,成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新的增长极,在以上分析的基础上,提出了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财政政策: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先提出促进长株潭城市群建设的财政政策原则,接着按照该原则分别从建立健全城市群财政协调机制、加大财政对城市群融合的支持力度以及优化城市群建设的财政政策保障体系来阐述如何运用财政政策来建设长株潭城市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