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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河水资源不仅是流域社会生活的必要保障,在流域社会经济发展的过程中也发挥着重要作用。但近年来,由于人们对水资源保护工作重要性存在认识不足,造成了黄河水资源的过度开发利用,流域内水资源出现了水量短缺、水体污染、生态破坏等问题。究其原因,是因为在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流域机构和地方政府对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权责划分不够明确,水资源保护工作涉及部门众多,但部门间的协同配合缺乏统一有效的制度保障,造成了各部门工作中各自为政的分散局面。2016年,我国政府全面推行实施了河长制,是完善水资源保护体系的重要实践。河长制作为一次重要的制度创新,与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机制结合仍处于探索阶段。本文通过分析当前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的现状及不足,结合河长制的实践案例,对基于河长制开展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刻分析研究,并提出了建立以地方政府为主导的管理体系,强化黄河流域管理机构监督考核权;进一步完善法律制度建设,做到依法管河,依法治河;引入社会资本,发挥市场作用,促进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向市场化转型;加强公众参与能力建设,充分利用互联网平台凝聚社会力量等建议,以期推进黄河流域水资源保护工作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