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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场化、法治化是“十三五”资本市场改革的发展方向。作为资本市场上的一支重要力量,我国机构投资者依靠专业分析团队、信息优势与资金优势,积极参与公司治理,发展迅速,在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中扮演重要角色。政府一直高度重视机构投资者的治理作用,《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要求进一步督促机构投资者参与公司治理。然而,不同性质的机构持股可能具有不同的治理效应,作为一种外部治理力量,其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之间的关系亦可能不尽相同。厘清异质机构持股与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之间的治理效应关系问题,对更好地发挥机构投资者的治理效应从而促进资本市场的健康发展具有重要参考价值。鉴于内部控制在公司内部治理机制中的重要性,本文以内部控制质量作为公司内部治理水平的衡量指标,基于盈余质量视角,实证检验了不同内部控制治理水平下,异质机构持股在抑制管理层盈余操纵方面的公司治理表现。研究发现,相对于外地或短期机构持股而言,本地或长期机构持股更有助于提升应计质量和降低盈余噪音,本地或长期机构持股的这种治理效应在非国有企业中更加显著;本地或长期机构持股的这种治理效应会因内部控制治理水平的不同而呈现显著差异,当公司内部控制治理水平较低,比如存在实质性内部控制缺陷时,本地或本地长期机构持股在提升应计质量和降低盈余噪音方面的治理效应显著降低,该现象总体上并不随着产权性质变化而变化。这些结果表明,当内部控制的治理效应较差时,异质机构持股并不能发挥替代治理作用,其治理效应随着内部控制治理水平的降低而减弱,二者之间是互补而不是替代关系。以上发现丰富了现有文献关于内部控制与机构投资者治理作用的讨论,展现了资本市场外部治理力量中不同性质机构投资者发挥治理效应的依赖路径,即异质机构持股治理效应的发挥离不开公司内部治理机制,公司内部控制实质性缺陷的存在显著降低了异质机构持股的治理效应。因而本文研究既是对相关内部控制经济后果文献的重要补充,亦有助于深化理解异质机构持股影响公司治理的具体作用机理,丰富异质性机构投资者经济后果方面的文献,同时为实务界和监管机构改善公司治理、加强投资者保护提供经验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