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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4年4月20日,中国正式接入国际互联网,经过二十多年的飞速发展,互联网在观念与认知层面为中国社会带来了颠覆性的变化。无论是对传统行业,还是对以文化创意产业为代表的当代新兴产业而言,互联网所带来的影响以及所产生的深度的“化学反应”都十分显著,甚至在很大程度上都已超出了行业本身。电影作为当代文化创意产业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此过程之中,无论是基于整体的产业格局、产业形态、投融资方式,还是基于电影的内容生产和项目运作等等,都无可避免地要直接面对来自互联网的深度影响,以及由此引发的深刻变化。从生产、传播和接受的角度,对于互联网时代电影的整体发展本身而言,一个显著的变化就在于,互联网的开放性与交互性特征,一方面在围绕以电影为中心的,基于线上线下互动模式的接受和交流过程之中,更加凸显出以受众为核心的文化身份和市场地位;另一方面,基于垂直整合的网络化信息互动与自媒体的信息反馈,又反过来对电影的整体产业发展,以及电影的内容生产和市场运作等层面,产生了直接的影响作用。正因为如此,在互联网时代的社会语境之下,电影无论是作为一种“社会机构”,还是作为一种文化产品,在社会化功能层面更加凸显出有别于前互联时代的文化特征与时代意义。正是基于此,本文从电影作为“社会机构”角度出发,试图研究和探讨在互联网时代背景下,电影机构与网络机构在跨界资源整合与互为协作的存在关系中,电影在社会化功能层面的运作模式及其价值和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