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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国民经济的快速发展和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我国己逐步进入家庭汽车时代,随之而来的城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问题也逐渐浮出水面,停车位纠纷成为建筑物区分所有权纠纷案件中的热点、难点问题,更是立法机关、司法机关、法学理论界共同关注的焦点之一。应当注意到,《物权法》及其配套司法解释的相继出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出立法的进步,初步解决了“无法可依”的困局。但我们也应该看到,有关城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的规定还不成熟、不完善、不健全,有些实际问题还没有触及,有些规定还缺乏可操作性,如停车位所有权是否可以进行登记、不同类型的停车位如何登记,又如对《物权法》第74条规定的“首先满足业主需要”如何准确理解和适用,等等。本文通过对法学理论的研究、对法律条文的解读、对现实需要的分析,希望能为解决上述问题和完善立法提供一定参考,使相关法律规定更加具体、明确、规范。文章采用理论和实践相结合的研究方法,采用了比较分析的方式,对城市住宅小区停车位的权属问题加以研究。本文一共有五个部分,除引言外,第一章界定了城市住宅小区和停车位的基本概念,并对停车位的类型进行了科学分类。第二章对土地使用权决定论、主从关系决定论、投资决定论、空间权决定论等四种有关城市住宅小区停车位权属判断标准的主流观点逐一进行了评析;对我国《物权法》起草过程中停车位权属相关规定的几次变更进行了系统回顾;对《物权法》第74条最终确立的停车位权属规则进行了解读;介绍了域外七种有关停车位权属性质的立法模式;第三章对停车位分类、“首先满足业主需要”的标准和方式、停车位的流转规则及收益归属、停车位的定价机制及登记制度等问题,从完善立法的角度提出了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