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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世纪90年代以来,随着经济和信息全球化的发展,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跨国公司的经营环境日益呈现动态的和复杂的特征,传统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理论中的许多假设前提已经发生了变化。跨国公司经营环境的巨大变化,对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导致跨国公司竞争优势也发生了重大变化。跨国公司从依赖母国原始的竞争优势向在全球范围内获取新的竞争优势转变。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理论研究的重点从传统的“存在机制”转向“发展机制”,跨国公司从关注优势利用向关注优势获取转变。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在经济全球化背景下,跨国公司如何获取竞争优势?
本文从经济学视角来研究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全球获取行为,初步建立跨国公司竞争优势获取的理论框架。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经济学内涵是指,在相同水平投入下,跨国公司能获得较高的经济利润,或者在相同的价格水平下,跨国公司能为顾客提供更多的剩余价值。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是在市场不完全状态下取得的,不完全竞争的市场结构主要类型有垄断、寡头和垄断竞争。由于跨国公司是在全世界范围内配置资源,从整个世界角度来讲,完全垄断的市场结构对跨国公司来讲是特例。因此,跨国公司面临的市场结构主要是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即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形成与演进的经济学前提是寡头垄断和垄断竞争。影响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主要因素有:跨国公司的战略、跨国公司的知识状态、外部环境、组织结构和资源。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衡量要遵循相对性、动态性、主客观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现实性和潜在性相结合、系统性、分层性等原则。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可以分为三个层次,即核心竞争优势、资源配置优势和支撑优势。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演进过程就是从不完全竞争市场到完全竞争市场,再完全竞争市场向不完全竞争市场的动态博弈过程。跨国公司必须不断打破原有的竞争优势,构建新的竞争优势,通过竞争优势造成不完全竞争或垄断竞争,获取高额垄断利润。
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利用理论是以古典经济学的理论体系为基础的,分析的是在寡占市场结构中和利润最大化的理论基础上跨国公司的行为。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利用理论主要包括海默的“垄断优势理论”、巴克利和卡森的“内部化理论”、邓宁的“折衷范式理论”、弗农的“产品生命周期理论”和小岛清的“比较优势理论”。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利用理论对跨国公司对外直接投资活动进行了分析,重点分析投资动机、投资流向、投资决策等三个问题。理论主要研究的是,跨国公司在母国通过不完全竞争获取垄断优势后,如何通过对外贸易、技术转让和对外直接投资方式(主要指建立独资或合资企业的行为),通过竞争优势内部化行为,在全球市场利用优势,获取垄断利润。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利用理论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以优势存在为前提;二是以发达国家跨国公司为研究案例:三是以竞争优势来源于母国为研究重点;四是以静态竞争环境为研究背景。
20世纪80年代开始,跨国公司的竞争环境从相对稳定和静态环境向复杂多变和不确定的动态环境发展,跨国公司的经营行为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跨国并购、战略联盟、外包成为跨国公司新的和主要的经营行为。跨国公司竞争环境的重大变化,对跨国公司的经营活动产生了深刻影响,致使其竞争优势也发生了巨大变化。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变迁主要表现为规模经济优势变迁、内部化优势变迁和核心优势变迁。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理论也得到了新的发展,资源视角的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理论、波特的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理论和发展中国家的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理论为代表构成了跨国公司竞争优势获取的基础理论。跨国公司竞争优势获取理论主要研究的是,跨国公司如何通过跨国并购、研发全球化和战略联盟等行为,在全球市场上获取新的竞争优势,保持和提升跨国公司的持久竞争优势。跨国公司全球竞争优势获取行为研究的是:在动态、复杂的国际经营环境下,跨国公司如何在全球范围内搜寻和获取竞争优势、整合竞争优势以及在整个网络内转移和利用竞争优势,最终获得持久的竞争优势。跨国公司竞争优势获取理论与跨国公司竞争优势利用理论不同之处主要表现为:一是机制不同;二是优势内涵不同;三是优势输出模式不同;四是跨国公司本质不同。
政府规制尤其是经济规制,对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形成具有重要的意义。在现实经济中,由于存在市场失灵、信息不完全和外部性等问题,这些问题会导致经济效率低下、社会不公平等现象,会阻碍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因此,需要政府进行干预。政府干预可以防止垄断或寡头垄断滥用市场力量;可以矫正信息的不完全和纠正负外部性问题。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的关系归纳为三个方面:一是跨国公司与东道国的效率、增长及福利;二是跨国公司与东道国政府控制经济的能力;三是跨国公司对东道国政治过程的干预。东道国政府对跨国公司及其对外直接投资的政策变化是主权国家对跨国公司权力扩张的一种反应,反映主权国家与跨国公司在谈判和较量中的力量变化。东道国规制的总趋势是从放松管制到逐步自由化,为了有效吸引跨国公司直接投资,东道国通过制定合理、有效的规制,以便有选择性和针对性地促进部分行业、部分来源地和部分投资方式的跨国公司直接投资,即结合东道国的比较优势,实施目标导向的投资。东道国政府可以利用政府规制,促进或限制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形成与发展,通过规制,东道国政府可以防止跨国公司利用竞争优势对本国市场形成垄断,影响东道国政府的经济安全,尤其是发展中国家的东道国政府,更应该合理利用政府规制,保护国家经济安全和提升本国的竞争优势。东道国规制对跨国公司竞争优势的影响主要表现为:一是对寡占优势的影响;二是对技术优势和管理优势的影响;三是对资本优势的影响;四是对获取原材料优势的影响。
通过跨国并购案例、研发全球化案例和战略联盟案例可以看出,在追求发展的时代,跨国公司获取竞争优势的方式发生了较大变化,跨国公司开始通过跨国并购、研发全球化和战略联盟等方式,从全球获取竞争优势。在新的时代背景下,对于发达国家跨国公司来讲,面临的问题是如何通过全球优势获取战略,占领技术制高点,维持其垄断地位,获取超额利润。发展中国家跨国公司面临的主要问题是如何通过跨国经营,从国外获取先进技术,促进企业的发展。
要提高中国跨国公司的竞争优势,必须从企业和政府两个方面做好工作:从企业角度讲,一是要制定科学的跨国发展战略;二是要实现价值链的全球布局;三是要完善跨国公司经营管理体制;四是要培养和引进跨国经营人才;五是要以创新为导向形成技术竞争优势;六是要实施多元化投资策略。从政府角度来讲,一是要建立和健全支持企业国际化经营的法律法规体系;二是要优化政府支持企业跨国经营的政策体系;三是要加强企业跨国经营的服务体系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