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历史文化名城这一概念是在1982年提出的,目的是为了保护这些具有历史意义的古城及文物古迹。截止2016年年底为止,全国已经有131座城市被列为历史文化名城,为了加强对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国家出台了一系列保护的规范条例,为古城的保护提供了政策支持。虽然历史文化名城的性质决定了对它的保护不同于其它城市,但就历史文化名城本身而言,它还是当地居民重要的生产、生活空间,所以在保护的同时还要兼顾居民的生活需求及提高生活品质的意愿。许多古城发展至今,在城市内部会出现诸如基础设施落后、发展空间不足、居住环境差、道路狭窄交通拥挤等问题,难以满足城中居民对良好生活环境的追求。这些在城市发展中的共性问题原本可以通过更新旧城区、发展高层建筑、加大建筑密度来实现,但是由于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要求,这样的做法并不现实。建设新城成为解决这种人地矛盾行之有效的方法,新城建成后,虽然缓解了古城的人口压力,提供了更好的居住条件,但也增加了居民的通勤量。所以应对新城建设后城中居民职住关系的演变以及通勤情况的改变进行研究,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解决对策,实现研究的实践价值。 本次研究的案例地选择在山西省运城市新绛县的绛州古城,之所以选择在这里主要是因为绛州古城的新城区建设时间较短,只有十来年,正好处于古城保护与居民追求高质量生活环境这一矛盾的激烈撞击时期,使研究更具现实意义。在研究的过程中,首先运用文献分析法对国内外职住关系的相关研究进行梳理;之后运用问卷调查与访谈相结合的方法收集研究所需的数据及基本资料,包括居民的个人属性、居住情况、就业情况及通勤情况四个方面的信息;在分析数据的过程中采用定量分析,依据居民居住地、就业地在县城的分布情况,运用居住—就业比与独立指数相结合分析古城、新城及古城外围区域的职住关系的现状及居住就业空间关系的发展历程;建立多元回归模型分析影响职住关系的因素,并结合问卷、访谈的基本情况加以说明。 本次研究所得结论包括:(1)职住关系的演变通过调查发现可分为三个阶段,分别是自古城建设初期至20世纪80年代后期的居住、就业空间重叠的城内填充阶段;20世纪80年代至2009年的居住分散就业集中的早期扩张阶段;以及2009年至今的居住、就业空间共同扩张的新城崛起阶段。(2)古城所在县城目前的职住关系特征为整体基本处于职住平衡状态,古城内部区域及新城区都达到了职住平衡,且具有良好的独立性,但古城周边区域因工作岗位的缺乏,主要提供居住功能,所以没达到职住平衡,独立性也很差。进一步将研究区划分为14各分区,发现独立性普遍降低,工作岗位主要分布于古城中南部和新城的东部,古城外围区居住功能更加明显。(3)影响职住关系的因素中个人属性的影响非常显著,包括婚姻状况、年龄、性别、收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