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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共性是现代社会最主要的特征之一,作为公众掌握信息和观点的渠道,媒介的公共性显得十分重要,传媒公共性对于构建公共领域,有效提升公民素质意义重大。当一个公共事件发生的时候,公众往往会依赖媒介来掌握相关的信息和看法,从而在媒介构建的公共领域内相互交流看法和意见,进而相互理解并达成最终的意见,发出公众的呼声、维护公共利益。  
 近年来,媒介集团化和商业化席卷全球,伴随着部分媒体盲目追求利润,传媒公共性的缺失已经成为一个全球性的话题,本文试图用话语理论去挖掘传媒公共性缺失的原因,通过福柯的话语理论、哈贝马斯的基于交往的话语理论、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去分析一些比较典型的社会事件,以此剖析我国媒体公共性和公民素质的现状,并试图提出相关的建议。  
 本文的主要结构是:第一部分进行基本定义的阐释,包括传媒公共性、公民素质、话语等关键词的阐释;第二部分进行相关背景理论的介绍,包括哈贝马斯基于交往的话语理论、福柯的话语理论、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和阿伦特、哈贝马斯和泰勒的公共领域思想;第三部分运用话语理论对具体案例进行微观分析,包括用福柯的话语理论分析孙志刚案、用巴赫金的对话理论分析微博“打拐”事件、用泰勒的公共领域思想分析艳照门事件;第四部分是从政府和传媒两个层面就提升中国传媒公共性的现状提出建议;最后一部分是结语,重申媒介公共性的重要意义,同时呼吁媒体承担起构建公共领域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