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文部分内容阅读
区别于传统科研机构,新型科研机构集科技创新与产业化于一体,在协同创新系统中通过技术创新与服务创新形成竞争优势从而获取经济利润。目前新型科研机构整体处于发展的初级阶段,其创新收益占有面临着环境和自身发展定位的挑战:(1)从正式保护制度来看,知识产权制度最为重要的组成部分——专利和版权对其创新的保护力度不高,受所在产业、创新形式、机构规模等因素影响,且知识产权保护与协同创新存在冲突;(2)从传统非正式保护制度来看,新型科研机构以构筑开放式创新平台为主要功能,其保护作用也非常有限,有时甚至在一定程度上限制了知识的流动而不利于其创新。以上两方面导致新型科研机构在创新中获利的决策上主要聚集于互补性资产,这一战略选择对新型科研机构的生存发展而言是必须解决的现实问题。 目前对新型科研机构的理论研究尚停留在现象梳理、功能澄清等方面,对其创新收益占有问题尚未涉及。在这样的背景下,本研究借鉴现有制造业创新独占性研究成果,提出“新型科研机构创新独占性机制是什么,对保护绩效如何产生影响”这一基本问题,展开基于个案的扎根理论研究。在回顾和梳理相关文献基础上,对中山大学深圳研究院进行了探索性案例分析,根据扎根程序界定了新型科研机构创新独占性机制的概念及其微观机制,对每个机制进行性质讨论、维度划分和位置确定(个案情境),进而提出基于扎根模型的初始命题。 主要结论如下:(1)新型科研机构创新独占性机制是保护和占有自己创新活动回报的行为总和,包含知识产权、声誉和关系嵌入三个维度;(2)各维度及其交互作用,对于保护创新绩效中存在不同程度的正向影响,形成多层次的多方位的保护效果。 本研究的理论贡献在于界定了新型科研机构的创新独占性机制,探讨了其构成维度,把独占性问题与新型科研机构的组织结构、运营管理、服务创新等衔接在一起,补充了特定情境的创新管理研究,在新型科研机构创新研究的系统化方面迈出了一步。